群星獎

群星獎

2005年,根據相關文件文化部把全國性文藝獎項合併后統稱為“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下設“文華獎”和“群星獎”兩個子項。群星獎是群眾文藝領域政府最高獎,每3年評選一次。

2004年9月25日,文化部社會文化獎項改革后的第一次評獎活動第十三屆“群星獎”在寧波大劇院舉行。

2019年5月31日,第十八屆群星獎在上海舉辦,來自音樂、舞蹈、戲劇、曲藝4個類別的20個作品獲獎。

活動簡介


群星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為繁榮群眾文藝創作,促進社會文化事業的繁榮與發展而設立的全國社會文化藝術政府獎。
1991年至2002年期間每年舉辦一屆,每屆評選一至兩個門類。從2004年開始評獎納入中國藝術節中,每三年舉辦一屆,分7個門類和3個組別,7個門類分別是美術、書法、攝影、音樂、舞蹈、戲劇和曲藝,每個門類分成成人、少兒、老年三個組別。每門類設15個獎,每組各設5個獎,獲獎作品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群星獎”榮譽稱號並頒發證書、獎牌。
群星獎的獎勵對象是由群眾文化工作者和業餘文藝愛好者輔導並創作的美術、書法、攝影作品;由群眾文化工作者和業餘文藝愛好者創作、編導、輔導並表演的音樂、舞蹈、戲劇、曲藝作品。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設立的政府社會文化最高獎,“群星獎”已經舉辦了十四屆。
“群星獎”自設立以來,先後在浙江、江蘇、重慶、廣東、山東、湖北等地舉辦,共推出了3000多件獲獎作品,為廣大人民群眾展示藝術才華、實現藝術理想,搭建了一個平台,調動了基層群眾文藝創作和演出的積極性,促進了群眾文化藝術的發展。
在海內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其權威性、藝術性和廣泛性得到各級政府、文化部門、專家評委和廣大群眾的充分肯定和認可。
群星獎的設立對於推動社會文化建設健康發展,推出優秀作品,培養優秀人才,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歷屆活動


第十三屆

2004年9月25日,第十三屆“群星獎”評獎活動是文化部社會文化獎項改革后的第一次評獎活動,首次納入中國藝術節整體活動中。從中國第七屆藝術節開始,群星獎將原來的群星獎和少兒蒲公英獎雙獎合一,所有節目都進行現場決賽,集中展示。在評獎上,組委會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鼓勵作品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充分體現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導向性和示範性同時注重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評獎結果呈現了近年來群眾文化的最高水準。

第十五屆

2010年5月10日期25日,第十五屆“群星獎”評獎活動在廣東舉行。評獎範圍包括作品類,即戲劇、音樂、舞蹈、曲藝4個藝術門類和項目活動類,共評選出330個“群星獎”,從作品類和項目類獲獎對象中推出100位“群文之星”。
本屆“群星獎”共收到來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百(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解放軍總政治部、武警總部宣傳部、全國總工會共35個單位報送的作品類節目(含戲劇、音樂、舞蹈、曲藝)845個(包括戲劇節目269個、音樂節目213個、舞蹈節目213個、曲藝節目150個)和項目類191個。根據本屆“群星獎”獲獎名額分配方案及進廣東參加決賽的數額,共擬定290個節目(附名單)參加5月份在廣東舉行的第十五屆“群星獎”作品類決賽。其中戲劇節目65個、音樂節目(不含合唱)65個、合唱(團)32個、舞蹈作品60個、廣場舞12個、曲藝節目56個。
專家評委們一致認為,本屆“群星獎”作品題材豐富,形式多樣,藝術水準很高,不乏精品佳作。入圍作品在表現內容上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取材豐富,涵蓋了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作品中既有反映農村新貌、城市建設、打工趣事、鄉鎮風情、民族團結的內容,也有反映百姓生活、部隊軼事、企業文化、少兒成長、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內容,具有很強的時代感和較高的藝術性和觀賞性。節目的藝術表現形式豐富多彩、民族民間特色鮮明是本屆“群星獎”參評作品的突出特色。參評作品的藝術表現形式傳統和現代兼具。此外,參評作品大多來自於基層,社會參與面非常廣泛。演員來自各行各業,有工人、農民、教師、學生、軍人、警察、醫生、農民工、殘疾人、自由職業者等,還有父女、母子同台的家庭式組合等。這些演員來自基層,在長期的基層演出活動中,不斷提高自身的藝術修養,具備了較強的編創能力和較高的表演水平。

第十六屆

2013年7月,第十六屆“群星獎”在北京舉行。

第十七屆

2016年10月29日,第十七屆群星獎評獎在西安舉行。第十七屆群星獎分初選、複賽、決賽3個階段,全國共5052個作品參加初選參賽,包括音樂、舞蹈、戲劇、曲藝4個門類作品,最終進入群星獎公示的作品20個。

第十八屆

2019年5月16日,第十八屆群星獎決賽在上海東方藝術中心啟動。84個入圍決賽作品將按照舞蹈、音樂、戲劇、曲藝4個門類進行7場比賽,最終評出20個獲獎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