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服務
服務和服務能力的缺乏的表現
過度服務,是指一些客戶在接受一些產品或服務后,但產品或服務的某些特色或功能根本用不上,但這些特色或功能卻增加了他們的購買成本。過度服務的本質是服務和服務能力的缺乏,是服務質量低下的表現。在內部,由於服務人員無法區分客戶的核心期望,他們提供了對企業有害的增值服務,導致企業的各種成本和潛在風險增加。
過度服務客戶群往往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徵:
1、對產品或服務複雜難用,以及高成本。
2、產品或服務存在他們並不需要的多餘功能,這些功能的存在實際對他們並沒有實際意義。
3、對企業創新的價值不予認可,使創新價值沒有得到體現,乃至影響到投資回報。
以24*7小時的客服電話為典型案例
一個人在家裡安裝完電話後接到三個電話,一是裝維人員電話,確認時間。這無可厚非。事後第三天自稱為客服人員打電話回復,諮詢這位學員“在安裝的過程中有沒有什麼問題,我們的代維人員有沒有讓您簽字確認?服務態度如何呢?”這也還好,屬於可以忍受的服務範疇。然後幾天後又接到一個電話,問我們的客服人員有沒有做回訪?
客服提供“跟蹤服務”本是為了使服務更優質,但實際上卻因提供了顧客並不需要的服務而打擾了顧客。過猶不及。這種“過度服務”實質上是服務不足的另一種表現,與服務態度差、服務效率低相比,它儼然是提升服務對象滿意度的“隱形殺手”。
出現這樣的“過度服務”,有的是由於服務者主觀臆斷,錯誤估計了服務對象的期望;有的則是因為工作人員機械地執行規定流程,未根據實際靈活變通。當然,不管是哪種情況的出現,其根本原因都在於沒有從服務對象的實際需求出發。
服務不發展客戶但它能留住客戶,不直接創造收入但它能帶來長期效益。對於服務呢,給客戶的服務最好是量身定做,但在執行中,由於服務人員素質等一些客觀條件限制,操作起來總會有些機械,他們在現實中能否一眼就洞查出客戶的需求,是不是準確撲捉到這樣的信息很關鍵。
高素質的服務人員特別是大客戶服務人員是重點,但其中服務意識又是關鍵。只有服務人員心中真正確立“客戶就是衣食父母”的觀念,真正具有“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企業”的責任感,才能避免那些“業務熟練但臉上無笑容或兩者都有但客戶就是不滿意”的現象,才能在一些非人為因素髮生時仍能確保客戶滿意。
在服務過程中,我們遵循“100+1”和“100-1”都等於零的原則。增一分和減一分,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