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三多

陳三多

陳三多(1871~1954年)字祝萱,號其華,清同治十年(1871年)出生於泉州新門外井尾村(今屬鯉城區江南鄉)一個世代華僑家庭。幼在家鄉讀私塾,旋奉父命往菲律賓。初在馬尼拉任布店書記,嗣承父業經營布店,並投資經營土產業,為早年馬尼拉著名富商。

簡介


陳三多少壯時強記憶、善詞令,能作長時間演講。每見公益,除捐款外,喜躬親實踐,善始善終。在任華僑善舉公所董事時,遇菲政府推出華僑義山收歸國有案,規定華僑死亡葬地須辦理手續,報經政府批准。陳三多協助當時中國駐菲總領事及善舉公所總理施光銘等力爭,終獲註冊獨立。嗣後規劃義山,修改崇仁醫院及善舉公所、華僑義山章程,亦以陳三多貢獻最多。善舉公所所轄中西學校獨立時,陳三多任校董,與諸董事分擔學校經費3年,使該校建立穩固基礎。

事業


陳三多曾先後出任《警鋒新聞》總理、《新聞日報》總理、馬尼拉中華商會第三十屆主席、華僑教育會會長、華僑善舉公所總理,以及其他諸多社團要職。西文簿記案結束時,召集菲律賓群島華僑各團體聯合大會,被舉為該會會長。

愛國


陳三多愛國愛鄉。民國14年(1925年),閩南土匪猖獗,民不聊生。陳三多參與發起南洋閩僑救鄉會,被舉為總幹事,奔走呼號,為民請命。翌年,泉州新橋南岸導水磯圮塌,他與鄭煥彩等人捐資為倡,發動旅菲鄉僑捐資贊助重修。在組織反日會、水災救濟委員會、民團後援會、國難後援會、抗敵會時,均任要職。1938年10月,作為菲律賓華僑代表出席“南僑總會”會議,被選為常務委員,為救國救鄉和家鄉公益踴躍捐輸。
抗日戰爭勝利后,陳三多返鄉定居,約於1954年在家鄉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