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學會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獎
中國電子學會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獎
為了調動廣大電子信息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促進電子信息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2009年中國電子學會將繼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中國電子學會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獎”(國科獎社准字〔2002〕03-0053)的評選活動。
主要獎勵在電子信息領域科學研究、技術創新與開發、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和實現產業化方面取得卓著成績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評選活動依據《中國電子學會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進行。中國電子學會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獎的優秀獲獎項目將被選送到工業和信息化部,作為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推薦項目,參加國家獎勵項目的評審。
一、中國電子學會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獎的獎勵範圍包括:
(一)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
(二)重大技術發明與創新;
(三)重大技術開發項目及成果推廣應用和產業化;
(四)重大工程組織實施;
(五)重要技術標準研究與制定;
(六)重要發展戰略及政策研究,優秀科技專著。
二、中國電子學會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獎按以下條件進行綜合評定:
(一)科學技術水平和技術難度;
(二)推動科學技術進步的作用和意義;
(三)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獎勵等級的基本標準:
(一)一等獎:
1. 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技術難度大;
2. 對促進科技進步有顯著作用;
3.經實踐驗證有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二)二等獎:
1.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技術難度較大;
2. 對促進科技進步有明顯作用;
3.經實踐驗證有明顯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三)三等獎:
1.達到國內同行業的先進水平,有一定技術難度;
2.對促進科技進步有較大作用;
3.經實踐驗證有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四、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首創或本行業先進的技術研究成果,並且經過鑒定、驗收、檢測等相應評價及實際應用,包括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計、新方法等;
2.採用先進電子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重大應用成果、重大工程,並經過驗收、評價,證明其社會經濟效益顯著;
3.研究成果理論上有一定創新和發展,學術水平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並在全國性學術刊物或國外雜誌發表后,為同行所公認,對生產實踐有較大指導意義。
(二)不存在成果權屬、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爭議。
(三)為適應電子信息科學技術快速發展的要求,申報中國電子學會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獎的項目應當是近三年之內完成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