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屬和弦
副屬和弦
音樂和弦進程中,某大三和弦或大三屬七和弦向其下方五度的大三,小三,大三屬七和弦解決時,該大三和弦或大三屬七和弦即稱副屬大三和弦或副屬七和弦,統稱副屬和弦。
目錄
下方五度的和弦稱該副屬和弦的臨時主和弦。將大、小調各音級(除大調Ⅶ級、小調Ⅱ級、和聲小調Ⅶ級外)當作副主音,由副主音而產生的屬和弦。它的應用極為廣泛,其中重屬和弦,和聲功能標記為“DD”(屬和弦上的屬和弦),尤為重要。在副屬功能組各和弦中又以副屬七和弦和副導七和弦及其它們的轉位為最重要。副屬和弦最主要的用法是構成離調。即某一副屬和弦解決到它的臨時主和弦。副屬和弦的標記方法是在斜線左上方標記副屬功能和弦,右下方標記副主和弦在主調中的功能。如:Ⅴ/Ⅳ表示將調式Ⅳ級音當作副主音而產生的Ⅴ級和弦,讀作Ⅳ的Ⅴ。
比如以II級和弦作為臨時主和弦,其屬和弦就是VI級,必須是大三和弦以及由它構成的七和弦九和弦等。最常用的是副屬七和弦,比如VI7。還有以III級VI級作為臨時主和弦構成的VII級和III級副屬和弦。IV級下屬和弦的屬和弦也可以算是一種特殊的副屬和弦,即I級一般用其七和弦I7,VII級自然三和弦本是減三和弦所以不能形成臨時主和弦而沒有其對應的副屬和弦。
音樂進行中,除屬和弦之外,某大三和弦或大三小七和弦向其下方五度的大三,小三,大三小七和弦解決時,該大三和弦或大三小七和弦即稱副屬大三和弦或副屬七和弦,統稱副屬和弦;下方五度的和弦稱該副屬和弦的臨時主和弦。
副屬和弦向臨時主和弦的解決產生的音樂效果有時甚至勝於屬和弦向主和弦的解決,常成為音樂片段中的特色和弦。副屬和弦只能由大三或大三小七和弦充當。
小三和弦不能充當副屬和弦的原因是,其三度音不具備大三和弦中三度音對主音所具有的強烈傾向性,不適合做導音。和弦解決的效果(終止感)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