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歲喪父,哀毀有若成人。齊神武起義,為大行台郎中。亮率性任真,不樂劇職,除司徒東閣祭酒。思還鄉里,啟乞
梁州褒中,即本郡也。后降梁。以母兄在北,求還。梁武不奪也。至鄴,無復宦情,遂入白鹿山,恣
泉石之賞,縱酒賦詩,超然自樂。復為尚書殿中郎,攝儀曹事。以參撰禪代儀注,封榆中男。亮疏慢自任,無干務才,每有禮儀大事,常令余司攝焉。
性質樸純厚,終無片言矯飾。屬有敕下司,各列勤惰。亮三日不上省,
文宣親詰其故。亮曰:“一日雨,一日醉,一日病酒。”文宣以其恕實,優容之,杖脛三十而已。所居宅洿下,標榜賣之。將買者或問其故,亮每答云:“為宅中水淹不洩,雨即流入床下。”由此宅終不售。其淳實如此。以兼散騎常侍,聘陳使主,以不稱
免官。后除
任城太守,病不之官,卒於鄴。贈驃騎大將軍、
安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