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北七

南三北七

南三北七,南北朝時佛教所盛行的教相判釋之分類與體系。系天台宗之開創者智顗所整理的南地三師與北地七師之十種教判。

詞條解釋


南北朝時,佛教所盛行的教相判釋之分類與體系。系天台宗之開創者智顗所整理的南地三師與北地七師之十種教判。法華玄義卷十上載,江南以佛陀說法形式有頓、漸、不定三教,其中對漸教有不同說法:
(一)虎丘山岌師之有相、無相、常住等三時教。
(二)宗愛、僧旻於上述常住教之前加同皈教,稱為四時教。
(三)定林寺之僧柔、慧次,及道場寺之慧觀等,於無相教之後,同皈教之前,加褒貶抑揚教,稱為五時教。
北地則有:
(一)武都山劉虯立人天、有相、無相、同皈、常住等五時教。
(二)菩提流支立半字、滿字等二教。
(三)光統(慧光)立因緣、假名、誑相、常等四宗。
(四)護身寺自軌加上法界宗,稱為五宗教。
(五)耆闍寺安廩立因緣、假名、誑相、常、真、圓等六宗。
(六)某禪師立有相、無相兩種大乘教。
(七)菩提流支(或謂鳩摩羅什)立一音教,謂佛以一音說法,眾生隨機緣不同而理解有異。上述之外,另有數種說法。例如天台宗批判上述教判而立五時八教判,光宅寺法雲亦依天台教判而採用南地之五時教與頓、漸、不定等分類。

詞源


[維摩經玄疏卷六、華嚴經疏卷一、法華玄義復真鈔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