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授

敕授

唐任官制度,三品以上稱冊授,五品以上稱制授,六品、守五品以上及視五品以上稱敕授。以上均由宰商議,奏准后除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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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六品以下為旨授,由尚書省擬奏,文屬吏部,武屬兵部。元亦以六品至九品為敕授。《資治通鑒·唐睿宗景雲元年》:“舊制,三品以上官冊授,五品以上制授,六品以下敕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