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效益

防洪效益

防洪效益是興建防洪工程設施或實施防洪非工程措施所獲各種直接的和間接的收益,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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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防洪工程設施或實施防洪非工程措施所獲各種直接的和間接的收益,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一般通過有、無防洪設施或措施,以所減免的洪災損失來表示,並要考慮社會經濟的發展狀況和各年水文條件的不同。
經濟效益 分直接經濟效益和間接經濟效益,用減免洪災經濟損失的定量指標表示。
直接經濟效益是指可減免洪水泛濫淹沒地區在淹沒期間的經濟損失,主要是避免:①城鎮工業、企業、公共設施等的固定資產和物資的損失;②農田、林地、牧場和其他用地的生產及其設施的損失;③鐵路、公路、電力、油田、水利等經濟設施損毀或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④城鄉居民住房倒塌和財產的損失;⑤工業、運輸業、商業等停產、停業或不能正常生產、運營、經營的損失;⑥防汛、搶險、救災等費用;⑦其他損失和費用。
間接經濟效益是指可減免淹沒地區在淹沒期以後及淹沒區以外在經濟上受到的影響,主要是減免:①淹沒地區各業恢復生產和運營期間的經濟損失;②各類經濟設施修復期間不能正常運營的經濟損失;③修復各地生產用地的經濟損失;④有關地區受淹沒區停產、停業、停運造成的經濟損失等。一場大洪水或特大洪水往往會造成毀滅性災害,需經較長時間才可恢復,因此,有時間接效益是不可忽視的。
洪災損失與洪水的大小、特性及洪泛區的情況有關,具有隨機性和隨社會經濟狀況而變的特點。為合理估算洪災損失,一般通過調查和類似地區的資料,分析洪災經濟損失與洪水大小、淹沒水深、歷時等因素的關係,然後根據歷年洪水資料,參照上述關係,分別估算各年有、無防洪工程設施的洪災損失,其差值即為防洪經濟效益。由於洪災損失的隨機性,各年差別很大,為分析評價防洪措施的合理性,現一般用可減免的多年平均洪災損失表示防洪措施的平均效益。其計算方法常見的有兩種。①系列法:選擇有代表性,包括大、中、小洪水的系列,估算各年有、無防洪措施的洪災損失,各年兩者差值的均值即為可減免的多年平均洪災損失;②頻率加權法:繪製有、無防洪措施的洪災損失頻率曲線,根據兩曲線間的面積或兩者差值與代表的頻率進行頻率加權計算可減免的多年平均洪災損失。
社會效益 主要有:①減免因洪災致使農、林、牧、漁等減產失收,造成供應緊張,影響人民生活或引起飢荒等社會問題;②避免因洪災引起工商企業停業停產,學校停課等,影響社會正常運行秩序;③緩解洪水給居民的精神壓力,減輕防洪搶險的負擔,避免躲水逃洪的勞頓;④減輕組織災區居民撤退轉移和安置救災的負擔;⑤避免人口傷亡和財產損失給居民的精神打擊,減少撫恤、救濟等負擔。這方面的效益往往較難定量,通常用文字定性描述。
環境效益 避免洪災使生態環境惡化,維持生態平衡的收益,主要有:①避免洪災引起水質和衛生條件惡化,造成疫病流行,居民健康水平下降;②避免土地被沖毀、淤壓,導至沙化荒廢;③避免地下水位上升,引起土地沼澤化或次生鹽鹼化;④減免林、草被淹死亡,生態環境惡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