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饒戈平,男,1948年1月生於湖南沅江,北京大學法學系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時間 | 院校 | 專業 | 學位 |
1977年-xx | 黑龍江大學 | 哲學 | |
1979年-1982年 | 北京大學 | 法律系 | 碩士 |
文化大革命期間下鄉黑龍江生產建設兵團,前後歷經十年,當過農業工人、中學教師、大學教師。現為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所長、北京大學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長兼高級研究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法協會常務副會長、全國自學高考法學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曾作為華盛頓大學、紐約大學、渥太華大學訪問學者,馬普比較公法和國際法研究所訪問教授進行學術交流。
2015年7月兼任中華司法研究會副會長。
開設《國際組織法》(本科)、《中國近代外交史》(本科)、《聯合國與國際組織法》(研究生)、《中外條約史專題》(研究生)、《國際法與國際組織法專題》(博士生)等課程。
注意對學生進行研究方法和資料收集的訓練,講究語言藝術,力求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的結合。在教學中注重不同學科之間的借鑒與融合,宏觀研究與微觀研究的結合,理論研究與應用研究的結合,注重個人操守與學術人格的一致性。
最早從國際法角度研究與香港有關的法律問題的學者之一。
1990年發表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國際法有關的幾個問題》一文,率先提出並論證了香港特區在國際法上具有一定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但本質上是中國主權下具有對外事務自主權的特別行政區的論點,受到海內外學術界的重視。該文還就香港過渡時期有關國際條約的轉換問題、香港居民國籍的處理問題,進行了有開創性和預見性的研究。
1991年發表的《"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律透視》一文,全面系統地論證了台灣的主權歸屬及其在國際法上的地位,批駁了有關台灣地位問題的種種謬論,是近20年來從國際法角度研究台灣問題的學術價值較高的文章,常為實際工作部門引用。
1996年主編出版了我國第一部系統研究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專著性教材《國際組織法》,是我國在這一領域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之一,廣為各法律院系師生採用。國際組織法是現代國際法的重要分支,中國在這方面的教學研究十分薄弱,而且偏重於聯合國及主要經濟組織的研究。饒戈平教授的這部書獨闢蹊徑,結合國際法的基本問題,從組織機構法、程序法的角度,對各類政府間國際組織共同涉及到的原則、規則和制度等基本法律問題進行歸納總結,提出了一套系統的有關國際組織的法律框架,促使我國國際組織法的教學研究建立起一個比較穩定的學科體系。該書不但廣泛吸收、引用了九十年代國際學術界的研究成果,而且以附錄形式大量收錄了國際組織的書目和常用資料,有較強的可鑒性。
1997年發表的《香港回歸與一國兩制中的法律問題》一文,則從國家憲制入手,論證了一國兩制中的主要法律關係及一國內多種法律體系並存的問題,有力地配合了香港基本法的學習與傳播,是當時一篇有全國性影響的學術論文。同年先後在《人民日報》和《中外法學》發表的《香港回歸與一國兩制中的法律問題》等文,則從國家憲制入手,論證了一國兩制中的主要法律關係以及一國內多種法律體系並存的問題,有力地配合了香港基本法的學習與傳播,是當時有全國性影響的學術論文。他參與籌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擔任副所長兼高級研究員,策劃和組織有關港澳基本法的專題研究,發表了多篇論述香港政制發展問題的有影響的文章。從1993年至今,他協助肖蔚雲教授主持北京大學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的工作,分別在北京、香港、澳門多次組織召開有關港澳法律的學術研討會,並主編、出版了多部會議論文集。
1999年他主編、撰寫了教育部全國成教系統統編教材《國際法》,在教科書編寫體例上進行了一些創新性嘗試。
2000年6月他與李兆傑在《人民日報》上發表長篇學術論文,《一個中國原則與國際法》,在海內外產生較大影響。
研究領域
國際組織法 聯合國法 國際關係史 台灣地區外交史 港台法律國際法部分 澳門基本法 中國條約史 中美關係史
著作
1. 《條約在香港的適用問題研究》(合著),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
2. 《國際法》(主編)(全國法律碩士統編教材),法律出版社,2005年。
3. 《全球化進程中的國際組織》(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
4. 《國際組織法》,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5. 《“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律透視》人民出版社, 1991
6. 《關於國際組織和國際組織法中的幾個問題》,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
7. 《有關聯合國大會改革的幾種建議》,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社1996
代表性著作
8.《帝國主義侵華簡史》(合著)黃山書社 1986年
9.《國際法》(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9年
10. 《論香港基本法的三年實踐》(主編)法律出版社 2000年
11.《國際組織通覽 》(主編)出版日期:世界知識出版社 2004年 ISBN:7501221340
論文
1. “‘一國兩制’下的澳門對外交往權”,載《紀念澳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文集》,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0年。
2. “人權公約不構成香港普選的法律根據”,載《中外法學》2008年第3期。
3. “基本法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保障”,載《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十周年文集》,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
4. “史海無邊赤子有情——王鐵崖先生的條約癖”,載《中國審判》2007年第3 期。
5. “基本法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保障”,載《中國人大》2007年第12期。
6. “正確認識基本法與香港繁榮穩定的關係”,載《經濟前沿》2007年第7期。
7. “和諧世界與中國外交”,載《外交評論-外交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合著)。
8. “國際法律秩序與中國的和平發展”,載《外交評論-外交學院學報》 2005年第6期。
9. “反分裂國家法:實踐將驗證它的效力 時間將證明它的價值”載《理論參考》 2005年第5 期。
10. 評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彙編》,載《中國國際法年刊》1984年。
11. 蔣介石·國民黨政府與美國(1945-50),載《中美關係史上沉重的一頁》 北大出版社,1988年。
12. 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國際法有關的幾個問題,載《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律制度研究》 北大出版社,1990年。
13. "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律透視,載《美台關係四十年》,人民出版社,1991年。
國際組織的暗含權力初探*,載《中國法學》,1993年第4期。
14. Hong Kong :Three legal Documents Concerning Human Rights.(美國)《Pacific Rim Law & Policy Journal》,Winter 1993.
15. 聯合國維和部隊的特權與豁免,載《中國國際法年刊》1993年。
16. 聯合國大會的改革問題,載《聯合國內部機制與改革研究》,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社,1996年。
17. 香港回歸與一國兩制中的法律問題,載《中外法學》1997年第3期。
18. 國際組織與國際組織法中的幾個問題,載《中外法學》1999年第1期
19. 一個中國原則與國際法(合寫),載《人民日報》2000年6月5日
20. WTO的法律框架與組織結構,連載於《學習時報》2000年4月3日-6月19日
21. 香港回歸后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幾個問題,載《中國法律》2000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