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flow
計算機術語
overflow 為CSS中設置當對象的內容超過其指定高度及寬度時如何管理內容的屬性。overflow 屬性規定當內容溢出元素框時發生的事情。
這個屬性定義溢出元素內容區的內容會如何處理。如果值為 scroll,不論是否需要,用戶代理都會提供一種滾動機制。因此,有可能即使元素框中可以放下所有內容也會出現滾動條。
適用於:block-level and replaced elements
JavaScript 語法:object.style.overflow="scroll"
Overflow[計算機術語]
overflow : visible | auto | hidden | scroll
visible:默認值。不剪切內容也不添加滾動條。假如顯式聲明此默認值,對象將以包含對象的 window 或 frame 的尺寸裁切。並且 clip 屬性設置將失效;
auto:在必需時對象內容才會被裁切或顯示滾動條;
hidden:不顯示超過對象尺寸的內容;
scroll:總是顯示滾動條。
Overflow[計算機術語]
設置overflow的一個更流行的用處是,清除浮動。設置overflow並不會在該元素上清除浮動,它將清除自己(self-clear)。意思就是,應用了overflow(auto或hidden)的元素,將會擴展到它需要的大小以包圍它裡面的浮動的子元素(而不是疊了起來(collapsing)),假設未定義高度。就像這樣:
檢索或設置當對象的內容超過其指定高度及寬度時如何管理內容。所有對象的默認值是 visible ,除了 textarea 對象和 body 對象的默認值是 auto。設置 textarea 對象此屬性值為 hidden 將隱藏其滾動條。對於 table 來說,假如 table-layout 屬性設置為 fixed ,則 td 對象支持帶有默認值為 hidden 的 overflow 屬性。如果設為 scroll 或者 auto ,那麼超出 td 尺寸的內容將被剪切。如果設為 visible ,將導致額外的文本溢出到右邊或左邊(視 direction 屬性設置而定)的單元格。自IE5開始,此屬性在MAC平台上可用。自IE6開始,當你使用 !DOCTYPE 聲明指定了 standards-compliant 模式,此屬性可以應用於 html 對象。對應的腳本特性為 overflow。
值 | 描述 |
visible | 默認值。內容不會被修剪,會呈現在元素框之外。 |
hidden | 內容會被修剪,並且其餘內容是不可見的。 |
scroll | 內容會被修剪,但是瀏覽器會顯示滾動條以便查看其餘的內容。 |
auto | 如果內容被修剪,則瀏覽器會顯示滾動條以便查看其餘的內容。 |
inherit | 規定應該從父元素繼承 overflow 屬性的值。 |
設置 overflow 屬性:
div { width:150px; height:150px; overflow:scroll;}
計算機用語,本義是溢出,參考該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