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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州
留州
唐賦稅名。指留作地方州縣使用的稅收。《新唐書·食貨志二》:“
憲宗
分天下之賦以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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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簡介
唐賦稅名。指留作地方州縣使用的稅收。《新唐書·食貨志二》:“憲宗分天下之賦以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
留州,即留下供州縣自用部分。此制宋代相沿,但上供部分較少。明清留州改稱存留。參閱《新唐書·食貨志二》,《
文獻通考
》二三《國用一》。
基本信息
釋義
唐 賦稅名。指留作地方州縣使用的稅收。
拼音
liú zhōu
注音
ㄌㄧㄨˊ ㄓ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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