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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國勳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勳章

共和國勳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榮譽勳章,授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保衛國家中作出巨大貢獻、建立卓越功勛的傑出人士。

共和國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為國家最高榮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授予共和國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向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授予國家勳章、國家榮譽稱號獎章,簽發證書。

截至2020年8月11日,共和國勳章獲得者有于敏、申紀蘭、孫家棟、李延年、張富清、袁隆平、黃旭華、屠呦呦、鍾南山。

設立過程


《國家勳章和榮譽稱號法草案》2015年8月24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十六次會議審議:草案規定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為國家最高榮譽,由國家主席向獲得者授予。
2015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共和國勳章
共和國勳章

獲勛條件


共和國勳章授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保衛國家中作出巨大貢獻、建立卓越功勛的傑出人士。

授予對象


“共和國勳章”授予為黨、國家和人民的事業作出巨大貢獻、功勛卓著的傑出人士,這是根據憲法法律規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國家主席簽發證書並頒授的國家勳章,是國家最高榮譽。
2020年8月,鍾南山被推為“共和國勳章”建議人選,張伯禮、張定宇、陳薇為國家榮譽稱號建議人選。

授勛者


2019年9月1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根據主席令,授予于敏、申紀蘭(女)、孫家棟、李延年、張富清、袁隆平、黃旭華、屠呦呦(女)“共和國勳章”。
2020年8月1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11日下午表決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予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中作出傑出貢獻的人士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授予鍾南山“共和國勳章”。

頒授儀式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頒授儀式於2019年9月29日上午10時在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向國家勳章獲得者授予“共和國勳章”並發表重要講話。
2020年9月8日上午10時,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習近平總書記親自為鍾南山頒授勳章獎章並發表重要講話。

勳章附帶設置


設立國家功勛簿,記載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名錄及其功績。

文件


2017年7月,由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制定的《中國共產黨黨內功勛榮譽表彰條例》《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條例》《軍隊功勛榮譽表彰條例》《“共和國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授予辦法》《“七一勳章”授予辦法》《“八一勳章”授予辦法》《“友誼勳章”授予辦法》,已經中共中央批准實施。我國建立黨、國家、軍隊功勛簿,確立以“五章一簿”為主幹的統一、規範、權威的功勛榮譽表彰制度體系。
共和國勳章
共和國勳章

勳章設計


“共和國勳章”以紅色、金色為主色調,章體採用國徽、五角星、黃河、長江、山峰、牡丹等元素,章鏈採用中國結、如意、蘭花等元素,整體使用冷壓成型、花絲鑲嵌、琺琅等工藝製作,象徵勳章獲得者為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的巨大貢獻,禮讚國家最高榮譽,祝福祖國繁榮昌盛,寓意全國各族人民團結一心共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