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光

原榆樹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馬光,男,漢族,196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學歷(吉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吉林榆樹人,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榆樹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2019年11月,馬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簡介


1982.07-1984.01 榆樹縣育民鄉政府司法助理
1984.01-1985.07 榆樹縣育民鄉團委書記
1985.07-1990.03 榆樹縣人民檢察院經濟科書記員、助理檢察員
1990.03-1996.04 榆樹縣(市)人民檢察院經濟科副科長
1996.04-1998.03 榆樹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察二科副科長
1998.03-2001.07 榆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反貪局副局長
2001.07-2001.12 中共榆樹市紀檢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正局級)
2001.12-2004.03 中共榆樹市紀檢委副書記
2004.03-2006.08 中共榆樹市紀檢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2006.08-2011.08 榆樹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1.08-2014.01 榆樹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五棵樹經濟開發區總負責人
2014.01- 2019.08 榆樹市政協主席
2016.09-2019.11 榆樹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違紀被查


2019年3月27日,據長春市紀委監委消息:榆樹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馬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日前,經長春市委批准,長春市紀委監委對榆樹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馬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馬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濫權妄為,縱容下屬大肆承攬項目謀取好處,與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已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長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光開除黨籍處分;由長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