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縣公安局
武山縣公安局
武山縣公安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擬定全縣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具體計劃、措施,並付諸實施。
武山縣公安局現有內設機構10個(政工監督室、法制室、警務保障室、指揮中心、刑警大隊、治安大隊、巡警大隊、禁毒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派出所12個(城關派出所、洛門派出所、灘歌派出所、馬力派出所、鴛鴦派出所、四門派出所、山丹派出所、樺林派出所、高樓派出所、溫泉派出所、榆盤派出所、楊河派出所),監管場所2個(看守所、拘留所)。
現有民警127名(男110人,女17人),工人4名(男3人,女1人),幹部45名(男38人,女7人),共計176人。其中,有中共黨員124名(男,111名,女13名);有研究生1名,本科文化程度58人,大專文化程度99人,中專以下文化程度18人;有副縣級2人,正科級12人,副科級24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擬定全縣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具體計劃、措施,並付諸實施。
(二)研究公安保衛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革公安工作,積極探索適合我縣大開發的公安工作新路子。
(三)掌握影響穩定、危害縣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新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會治安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勢、研究對策。
(四)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和其它刑事犯罪案件的偵查和預審工作。
(五)指導協調和處置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六)負責黨、政、軍領導人和重要外賓及各種重要會議、大型群眾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七)負責對申請入境人員的登記,有關材料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八)依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路障清理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調查處理交通違章,交通事故。
(九)負責對全縣的防火安全監督檢查,組織撲救發生的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火災事故、案件等。
(十)依法管理全縣的社會秩序,負責查處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對非正常死亡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十一)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要害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民間保安組織的業務指導工作。
(十二)負責對計算機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預防和查破利用計算機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三)負責基層派出所的組織和業務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派出所搞好轄區內的安全防範、治安管理和戶政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對刑事拘留、治安行政拘留、強制戒毒人員的收押、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武山中隊的業務指導工作,監督其完成所擔負的押解和看守人犯的任務。
(十六)負責對違法犯罪青少年的勞動教養,材料收集上報和幫助教育工作。
(十七)承擔通緝在案的在逃犯的追捕和搜查任務。
(十九)協助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二十)負責搞好公安工作的通訊、聯絡及後勤供給和處理與公安工作有關的群眾來信、接待工作。
(二十一)負責公安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建設以及公安民警的學法、執法、守法、護法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搞好公安部門的自身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