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高中
為學生提供升學為主、就業為輔的教學模式的學校
綜合高中是一種為學生提供升學為主、就業為輔的教學模式,培養既有紮實的文化基礎知識,又達到一定的專業技能標準的綜合性人才。其主要特點是按專業大類招生,文化課採用普高教材,允許一年或兩年後分流到職業中專,學生實習在寒暑假完成。學生在學校組織下可參加省普通高中或綜合高中會考,成績合格者發給普通高中或綜合高中會考證書,畢業生可報考高等職業院校或普通高校,也可由畢業學校擇優推薦,雙向選擇,自主就業。
綜合高中是高中階段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互相滲透融合的一種新的教育模式。
1)在培養目標上,培養具有普通高中文化基礎知識和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具有繼續學習能力和一定就業能力的高素質畢業生;
2)在課程目標上,要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體現以學生髮展為本的要求;
3)在課程結構上,要求整體設置綜合高中有關課程,合理設置普通高中文化課程和專業技術課程,使普通高中文化基礎知識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教育一體化;
4)在學籍管理方面規定,學生四年學業修滿,成績合格,可獲取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在三年內,綜合高中學生學完普通高中文化課程,基礎課程語文、數學、外語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學科結業考試,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由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教育部)或普通高級中學頒發普通高中畢業證書,並可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凡被普通高校錄取的學生,即取消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未被普通高校錄取的學生,保留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繼續完成第四年的職業技術教育課程的學習,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學校頒發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並可參加當年的高等職業學院的招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