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源
帶來風險的人、物或事件
風險源與風險密不可分。風險是指事件發生帶來的不確定性後果,這種不確定可能是損失,也可能是收益。能帶來收益,但收益大小不確定的風險叫做收益風險;可能受益可能損失的風險叫做機會風險;只會帶來損失的風險叫做純粹風險,比如我們所說的危險就是指純粹風險。能夠帶來風險的人或物,又或事件都可被視為風險源。
在生態學中,風險源是指對生態環境不利影響的一種或多種的化學的、物理的或生物的風險來源,如人為活動、外來物種等。
風險源的分類有多種,這裡介紹一種較為全面的分類方法,它基本包含所有可能的風險源。它把風險源分為七種。
(1)物質環境(physical environment)是最基本的風險源,它是指由於自然環境和實物條件的變化導致的損失可能因素的出現。物質環境即可能帶來損失也可能帶來收益。
(2)社會環境(social environment)
社會環境是指組成社會的個體的道德信仰、價值觀、行為方式以及社會結構和制度變化帶來的風險因素的可能。
(3)政治環境(political environment)
(4)法律環境(legal environment)
(5)操作環境(operation environment)
(6)經濟環境(economic environment)
(7)認識環境(congnitive environment)
相同的風險因素可能是由不同的風險源產生的。例如,火災風險可能來源與物質環境(磷的自燃等),也可能來源於社會環境(縱火)。有些風險源很好判斷但是有些則不易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