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2017年期間,白馬村黨總支書記易祖林同村委會主任張金祥,通過虛列環境衛生整治、征地等項目,使用村集體資金報銷購買茶葉等土特產,費用共計32660元。另外,該兩人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
2018年4月26日,易祖林、張金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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