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檔案館

廣州市檔案館

廣州市檔案館(局)成立於1959年,廣州市檔案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員管理體制,為廣州市政府直屬單位。廣州市檔案局主管全市檔案事業,對全市檔案事業實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統一制度、監督指導。具體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市有關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監督指導全市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檔案工作,開展教育培訓、學術交流和宣傳工作。廣州市檔案館負責收集、保管廣州市各個歷史時期黨、政及其他有關單位需要長期保存的檔案,並為機關、團體、社會各界提供檔案利用服務。廣州市檔案館於1995年被評為國家一級檔案館。其中館藏民國檔案不少是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珍貴史料。自80年代中期以來,陸續向社會開放了館藏民國檔案和一部分解放后各機關形成的檔案。自1994年以來,在市裡開展的基層民主評議機關活動中,廣州市檔案局、館連續8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獎勵。

基本信息


為了更好地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便於履行全市重要檔案收集管理利用等法定職責,2009年11月,經市編委批複同意,廣州市檔案館更名為廣州市國家檔案館。現有館藏檔案資料近50萬卷冊。廣州市國家檔案館秉承服務機關、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群眾的宗旨,積極發揮檔案存史資政、育人維權的重要功能,實現了從“三位一體”到“四位一體”、“五位一體”功能的新跨越,增加了政府公開信息查閱場所和電子文件中心的新功能,並加強“兩個體系”建設,逐步實現向公共檔案館的轉型。

機構設置


廣州市檔案局、廣州市國家檔案館設:辦公室、監督指導處(政策法規處)、科教處、保管利用處(編纂處)、技術處、聲像檔案處。

領導分工


局、館長,局黨組書記:李明
負責主持市檔案局、市國家檔案館全面工作,分管技術處,負責檔案信息化工作;
副局、館長,局黨組成員:魏小平
分管監督指導處、政策法規處,保管利用處、編纂處工作;
副局、館長,局黨組成員:馮秋航
分管辦公室、聲像檔案處,新國家檔案館建設工程工作;
副局長、紀檢組組長:蔣年平
分管科教處,負責黨群、紀檢監察和市檔案學會工作。

職能部門


辦公室
協助局(館)領導對各處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承辦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提供後勤保障,負責機構編製,人事、文秘、檔案、保密、政務信息、督辦、財務、黨務、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工作以及會議組織等工作。
監督指導處、政策法規處(合署辦公)
負責《檔案法》、檔案工作法規以及黨和國家檔案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實施;擬訂和實施檔案工作規章和各項規範標準;擬訂本行政區域內檔案工作年度計劃和檔案事業發展長遠規劃;負責檔案執法檢查與監督;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受理有關檔案工作的舉報、申訴及行政複議;負責對全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各級各類檔案館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組織全市重點建設項目檔案驗收工作;依法對檔案工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科研教育處
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檔案科學技術研究和檔案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檔案人員教育培訓;組織檔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評審等工作;組織開展檔案宣傳、學術研究;編輯、出版、發行《廣州檔案》刊物;負責檔案學術交流活動。
保管利用處、編纂處(合署辦公
負責接收、收集屬於進館範圍的檔案資料,負責檔案整理、保管、防盜、防火、防漬、防有害生物等工作,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對館藏檔案資料開展鑒定、銷毀、統計工作;收購、徵購、辦理寄存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的檔案資料;編製檔案資料檢索工具,審核、確定檔案開放範圍,為社會提供檔案利用服務;研究、編撰、出版館藏檔案史料;編撰“廣州市大事記”;承辦公布檔案史料的審核工作;負責檔案史料的陳列、展覽工作。
技術處
指導、組織全市各級檔案部門開展檔案資源保護,做好館藏檔案縮微、複製、修復搶救等工作,維護檔案安全;研究制定全市檔案信息化發展規劃,統籌全市檔案信息化建設,指導各級檔案部門開展檔案信息化和電子文件收集歸檔;制定館藏檔案信息化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維護“中國廣州檔案網”;開展檔案保護技術、檔案信息化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做好局(館)網路設施、辦公自動化系統、計算機終端設備和局(館)通用設備的維護工作,並對上述設備的採購、資產處置提供技術參考。
聲像檔案處
研究、制訂全市聲像檔案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各級檔案部門開展聲像檔案收集、徵集和保管利用工作;對全市重大會議、重要活動、外事接待、突發事件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公務活動進行錄音、攝影、攝像;對電視、廣播、網路等有關廣州市的新聞報道進行專題採集和整理,收集、徵集反映廣州城市建設、社會民生等方面具有保存價值的聲像檔案;建立聲像檔案資料庫,開展聲像檔案信息化工作;開展聲像檔案技術研究,提出聲像檔案有關標準規範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