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禁區通行證

邊境禁區通行證

邊境禁區通行證(英語:Closed Area Permit),俗稱禁區紙,是發給在香港邊境禁區內居住、探望親友、工作、通行或接送學童上學/放學的“特定人士”用。

基本介紹


邊境禁區通行證的有效期最多為五年,申請人可於香港上水警署申請。十八歲以下的禁區居民無須申請禁區紙亦可自由進出禁區。
由1997年起,香港上水警署(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8號)簽發的禁區紙的可進入分區,分為落馬洲/打鼓嶺/沙頭角/中英街四個區。進入某一禁區須持有該區域的禁區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