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青年聯合會

珠海市青年聯合會

珠海市青年聯合會是在中共珠海市委領導下的珠海市基本的人民團體之一,是以共青團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團體的聯合組織,是珠海市各族各界青年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

簡介


珠海市青年聯合會第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於1981年4月召開。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於2017年4月27日召開。
目前共設16個界別:科學技術、教育、農業、社會科學、經濟、金融商務、法律、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新媒體、體育、醫藥衛生、社會組織和社會中介、宗教、海外學人華僑、技能人才、台胞和港澳特邀人士。
目前共有24個團體會員:共青團珠海市委員會、珠海市學生聯合會、珠海市青年志願者協會、珠海市青年企業家協會、珠海市青年書法家協會、香洲區青年聯合會、斗門區青年聯合會、金灣區青年聯合會、少先隊珠海市工作委員會、珠海市志願者聯合會、珠海市海歸青年交流促進會、珠海市青年發展現代農業促進會、珠海市青年攝影家協會、珠海市青年創業協會、珠海圓夢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珠海海外青年委員會、珠海市網路文化協會、珠海市新聞工作者協會、珠海市僑聯青年委員會、珠海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會、珠海市足球協會、珠海兒童保護協會、珠海市青年領導力學會、珠海青年商會。

委員的條件、權利和義務


委員的條件
一、本會委員必須承認本章程,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
二、本會委員應是在青年中有一定影響的各族各界青年傑出人才或代表人物;
三、本會委員應具有一定的議事能力,能代表各族各界青年在本會中認真履行有關權利和義務;
四、除指定席位外,本會每屆委員出任時,年齡不超過四十周歲;連任時,年齡不超過四十五周歲。
委員的權利
一、委員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委員有對本會工作討論、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三、委員有參加本會和當地青年聯合會舉辦的活動,要求本會維護委員合法權益的權利。
委員的義務
一、委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和積極參加本會工作的義務;
二、委員有維護青年的合法權益,了解和反映各族各界青年意見和要求的義務;
三、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擔任代表和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中擔任委員的本會委員有反映本會意見和建議的義務。

委員名錄


一、主席(1人)
謝明華 共青團珠海市委員會副書記
二、副主席(7人)
王迎奎 珠海市瑞格廣告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梁智浩 珠海元登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李娟 橫琴新區管委會澳門事務局副局長
褚巍 廣東誠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
鄒子龍 珠海市綠手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基地生產主管
莊家彬 庄士機構國際有限公司聯席董事、總經理,庄士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馬志華 創先科資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秘書長(1人)
李少源 共青團珠海市委員會宣傳與統戰聯絡部部長
(珠海市青年聯合會第十屆委員會現有委員235名)

會址


珠海市香洲區童心路18號珠海市青少年婦女兒童活動中心1幢10樓1014室(郵編:5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