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是一家位於北京的政府監督部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方針、政策

概括介紹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都精神文明辦)作為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確定如下: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方針、政策;
研究制訂首都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有關政策,起草有關規定。
(二)負責組織協調檢查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研究制訂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活動方案;
組織開展市民思想道德教育、創建文明區縣、文明村鎮、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單位、軍(警)民共建精神文明等群眾性活動。
(三)負責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組織協調,以及未成年人成長的文化環境凈化工作。
(四)負責協調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中北京市與中央在京機關、駐京部隊等方面的工作關係。
(五)承辦市政府和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首都精神文明辦設6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1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一)綜合處:
主要負責本機關綜合協調工作、機關行政事務性工作及數字化辦公工作;
負責公文處理、組織人事、黨務、紀檢、工會、督查、檔案、保衛、信訪、外事、信息、簡報、財務、行政後勤服務及重要事項的催辦查辦工作。
(二)創建活動處:
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創建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居民區、文明村鎮、文明城市的活動。
負責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先進的評選工作。
(三)宣傳教育處:
主要負責組織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動;負責精神文明宣傳和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動;負責首都精神文明建設中先進人物的評選審核工作。
(四)未成年人工作處: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各區縣、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情況;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情況進行調查,總結推廣經驗,研究分析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承擔北京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等。
(五)調查研究處:負責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各區縣、各系統精神文明工作幹部的理論學習和調查研究;負責起草有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重要文件、領導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等。
(六)公共文明建設指導處:
負責北京市公共文明建設總體規劃與實施;
負責協調、指導公共文明引導行動;
負責公共文明引導志願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三、所屬事業單位
宣傳教育信息中心:
負責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實施;承擔“首都文明網”網站群建設、管理、運行、維護;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地址: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8號民生金融中心E座(東單路口東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