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模式

宣傳模式

宣傳模式(Propaganda model),是由Edward S. Herman和諾姆·喬姆斯基提出的理論,以結構性經濟原則解釋大眾傳媒報道時無可避免會有偏見的原因。

概略


最先出現於兩人的1988年著作《Manufacturing Consen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Mass Media》。該理論視觀眾或讀者為產品而非新聞,私人媒體將他們出售予其他人(廣告商)。新聞要通過五種“過濾”才面世,分別為:
1.媒體的擁有者
2.媒體的資金來源
3.新聞來源
4.壓力
首三層過濾被作者認為最為重要。雖然該理論主要以美國傳媒情況為基礎,作者相信理論同樣適用於部分國家。

過濾


擁有者

主流傳媒通常本身是大企業或隸屬於企業集團(如西屋或通用電氣),由於擁有傳媒的企業集團還經營其他生意,當新聞可能影響企業的利益時,“宣傳模式”理論認為,傳媒在報道時會有最大的偏見,並作出新聞審查。
在盈利掛帥的市場經濟體系中,企業要向股東負責,賺取最大回報,Herman和喬姆斯基認為這將犧牲新聞的客觀性,報道涉及利益衝突的新聞時會出現偏差。

資金

主流傳媒依賴廣告收入生存,兩人認為,廣告商的利益先於新聞的報道。作者指,傳媒是一盤生意,與出售產品類似。被出售的產品就是買報紙的讀者,當中不乏社會上的決策者,而買“產品”的就是付錢賣廣告的公司。傳媒報道時會從廣告商的利益出發,新聞本身在整個“買賣”的過程中沒有決定性的作用。

新聞來源

兩人認為,傳媒需要無間斷的新聞,以應付每日的報道需要。傳媒會避免報道損害消息來源利益的新聞。

壓力

若新聞對既得利益者構成威脅,媒體考慮到新聞可能引起的迴響或壓力,報道時可能作出過濾。例如政府高層打電話或寫信到報館,直接干預報道,或向傾向打壓傳媒的政客捐獻,間接影響報道。與首三種過濾不同,此干預並非源自市場機制,而是有意地控制發布予公眾的訊息。

意識形態

媒體報道新聞時,有時會訴諸引起社會不安的意識形態,挑起公眾恐慌,從而壓下反對者的聲音。隨著蘇聯解體,共產主義在美國不再能夠引起社會共鳴,作者認為,現時恐怖主義或已取代共產主義,成為媒體所訴諸的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