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納稅人

具體納稅人

具體納稅人,與抽象納稅人相對,是有經濟收入的民事主體,是對應於稅務機關的單個納稅人。

目錄

簡介


凡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屬於徵稅範圍內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具體包括: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按照徵稅項目劃分的具體納稅人是:(1)立合同人;(2)立賬簿人;(3)立據人;(4)領受人。
抽象納稅人即對應於國家的納稅人整體,其權利以參‘與稅收立法、依法負擔稅收和合理負擔稅收等為主要內容;具體納稅人即對應於稅務機關的單個納稅人,其權利以享受減免退稅、隱私保護、誠實推定等實體性權利,以及陳述、申辯、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等程序性權利為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