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縣人民政府

康縣人民政府

康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編輯


(一)負責處理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政府、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和部分會議材料。準備政府會議,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對各部門、各鄉鎮請示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報政府領導同志審批。對部門之間、地區之間和縣內外有關工作進行協調。及時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信息和重大情況,協助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重大突發事件。
(三)督促檢查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省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辦理省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及省政協委員提案,做好催辦、反饋工作,及時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四)負責全省應急管理工作、政府總值班工作;主管信息化工作,承辦電子政務建設工作;指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引導對全縣經濟建設和政府的宣傳報道,組織縣政府新聞發布會。
(五)負責政府重大活動和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的組織安排;開展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政府制定方針政策發揮參謀助手作用;指導政府系統辦公部門的工作。
(六)做好政府領導同志的服務事務、政府辦公廳機關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和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工作。
(七)承辦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