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技廳
青海省科技廳
青海省科技廳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組織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工作,負責組織制訂科技項目計劃,組織申報國家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對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課題實施管理。
(一)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有關法規和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牧區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技術市場的建設。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五)負責編製和實施省級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發展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科學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六)擬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管理全省專利工作。
(七)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
(九)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省級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二)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解源——青海省科學技術廳廳長、黨組書記
元寧——副廳長黨組成員
李華——副廳長黨組成員
邢小方——副廳長黨組成員
周衛星——副廳長黨組成員
張旭——副廳長
張超遠——副巡視員兼農村與社會發展處處長
許兆——廳長助理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文書檔案、科技檔案、財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科技宣傳和相關新聞發布以及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基礎研究處(創新體系建設辦公室):起草相關科技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學科帶頭人隊伍建設以及促進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政策、措施;擬訂科普工作規劃;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實施應用基礎研究、軟科學研究計劃、科普計劃、院士基金計劃工作;組織推進全省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審核以及省級重點實驗室建設等工作。
(三)發展計劃處(重大專項辦公室):擬訂全省科技發展規劃和編製年度科技計劃,提出科技計劃經費配置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省級科技計劃管理辦法以及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的建議;負責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和國家要求計劃項目的評估和驗收;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新能源領域的科技計劃(項目);負責省級科技重大專項、科技支撐計劃和新能源、節能減排科技專項的組織實施工作;統籌國家各類科技計劃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四)科研條件與財務處:編製本部門預算中的各項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預算的執行;組織實施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計劃和科技著作出版基金計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負責本部門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計劃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五)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技術市場的建設與發展;組織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的認定工作;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國家火炬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
(六)農村與社會發展處: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牧區)與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動相關科技成果轉化示範;組織和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的工作;推動農村牧區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科技促進新農村(牧區)建設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涉及農、林、牧、漁業、人口、資源、環境、民生等科技工作;承擔相關領域省級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的實施管理以及科技成果推廣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家星火計劃、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劃、國家區域可持續發展促進行動、國家可持續發展試驗區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七)人事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製工作,參與有關科技人才政策的制定;負責廳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青海省科技廳國際合作辦公室
職能:負責全省對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規劃的編製和實施工作。
青海省農村牧區能源辦公室
職能:承擔全省農牧區能源綜合建設規劃和年度項目計劃的制定及能源新技術和新產品的示範和推廣工作。
青海省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
職能:(掛青海省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牌子),負責全省科技成果、技術市場和技術出口的管理及科技保密工作;承擔全省科技獎勵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管理的地方性法規的組織實施工作。
青海省知識產權局
職能:組織開展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全省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青海省國有科技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國有科技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是經省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授權以多種資本運營方式經營管理國有科技資產的國有獨資公司。授權經營國有凈資產總額4398.37萬元。經營對象是國有科技資產,主要採取控股、參股等運做方式具體從事資產經營和資本運做。其主要職能概括為“管理、監督、投資、服務”。
青海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青海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前身為青海省新能源研究所,成立於1983年,隸屬於青海省科技廳,是國內最早集科、工、貿為一體的太陽能光伏技術應用開發型研發機構之一。於2000年整體轉製成為科技型企業。擁有可再生能源乙級設計資質、建築設計乙級、工程諮詢丙級資質。重點專業是新能源,主要業務包括大型併網光伏電站、獨立光伏電站;風力發電、風光互補發電;太陽能熱利用;地熱能、生物質能開發利用和其它相關可再生能源節能技術科研開發應用;工程諮詢、工程設計、建築設計與施工以及可再生能源技術產品試驗檢測、技術培訓等。
青海省科學器材公司
青海省科學囂材公司正式成立於1974年1月,現公司註冊資金200萬元,總資產1000萬元,年銷售額2000餘萬元。
青海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成立於1973年的青海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是全省從事科技信息收集、研究和服務的綜合性科技服務單位。建所近30年來,已發展成為擁有較豐富的科技文獻資料、較為完整的宣傳報道設備和較強的專業技術人才的全省綜合性科技信息諮詢服務中心。2000年底,根據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和科研院所深化改革、面向市場、服務經濟的現實需求,已從純公益性的事業單位轉製為面向經濟建設主戰場的科技型企業,名稱亦改為"青海省科技信息諮詢服務中心"。
青海省測試計算中心
青海省科技創新中心(原省測試計算中心)成立於1980年,是隸屬於省科技廳(原省科委)的一所科研公益服務型事業單位,於2001年轉製為科技服務型企業,更名為青海省科技創新中心。
青海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一、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個體企業發展有重要影響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和先進管理思想的引進、示範和推廣;二、協助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對引進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消化、吸收和創新;三、向企業和農牧民提供種養殖業新信息、資詢和技術診斷服務;四、為提高企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素質進行培訓服務;五、開展向省內外引資、引智、招商以及技術貿易;六、承擔政府委託的專項事務。
青海省機械科學研究所
青海省機械科技發展公司前身為青海省農牧機械科學研究所,隨著科研體制改革的深入及業務範圍的擴大,經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於1984年啟用現名。經過四十多年的發展,特別是近二十年的科技體制改革,該所已成為青海省具有一定規模的機械工業綜合性技術開發應用研究機構。目前,主要以現代農業設施(自動化溫室、大棚設計、溫室配套裝備等)、節水灌溉技術及設備、農副產品加工裝備及通用進行設計製造為主。
青海高原工程機械科技發展公司
青海高原工程機械科技發展公司原為國家機械工業局(原機械工業部)所屬科所。1974年為解決青藏鐵路建設中存在的機電裝備高原技術問題而建。原名為“西寧高原機電產品研究所”,1982年更名為“機械工業部西寧高原工程機構研究所”。
青海省化工設計研究院
始建於1959年,是我省唯一具有化工行業技術諮詢和工程設計資格的研究院。前身名稱:為青海省化工設計研究所。
主要以本省地方資源的開發應用研究為主,主要從事鹽化工、化肥、農藥、精細化工、食品化工、油脂化工、無機化工等領域的研究及設計。
青海省輕工業研究所
青海省輕工業研究所成立於一九七二年,現已成為我省輕工行業具有實力的專業應用型研究機構。青海省輕工業研究所從食品發酵、皮革毛皮、日用化工等新產品的研製、開發、諮詢、服務、轉讓到皮革皮產品質量的監督檢驗;從輕紡工業建築設計及工藝設計到民用建築的設計;從工程諮詢、規劃諮詢、編製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到新項目投產後提供諮詢等,全方位優質地為各工商戶和大中小各類企業提供服務。
青海煤礦設計研究院
現以青海煤礦設計研究院及青海重工業勘察設計研究兩塊牌子沿用至今。注重高海撥地區礦井設計特點,儲如:高原凍土、高海撥礦井通訊與安全、高寒地區供排水、高原械電保護等。
研究方向(1)礦井防滅火;(2)急傾斜厚特厚煤層的開採方法;(3)井巷工程軟岩及易風化破碎岩層的支護;(4)高原、高寒地區特點的地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