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鳳琴

集寧五中初一年級語文教師

個人簡介


集寧五中初一年級語文教師

違紀通報


2014年秋季開學后,根據家長反映,市區兩級教育局紀委對反映五中部分教師向學生推薦教輔資料,並讓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的情況進行了調查,經查情況屬實。集寧區教育局決定,給予五中初一年級語文教師王愛忠、劉晨暉張曉曄關忠、李鳳琴、王淑麗、荊奮、韓少英8人警告處分,處分期內取消評優、評先、晉級資格;對五中領導班子在集寧區教育系統內進行了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