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公園
國家城市濕地公園是指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以保護城市濕地資源為目的,兼具科普教育、科學研究、休閒遊覽等功能的公園綠地,並由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批准設立的城市濕地公園。
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濕地資源是指濕地及依附濕地棲息、繁衍、生存的生物資源。
城市濕地是指符合以上濕地定義,且分佈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屬於城市生態系統組成部分的自然、半自然或人工水陸過渡生態系統。
城市濕地公園是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以保護城市濕地資源為目的,兼具科普教育、科學研究、休閒遊覽等功能的公園綠地。
城市濕地實施全面保護、分級管理,具備下列條件的城市濕地公園,可以申請設立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一)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符合城市濕地資源保護髮展規劃,用地權屬無爭議,已按要求劃定和公開綠線範圍;
(二)濕地生態系統或主體生態功能具有典型性;或者濕地生物多樣性豐富;或者濕地生物物種獨特;或者濕地面臨面積縮小、功能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等威脅,具有保護緊迫性;
(三)濕地面積占公園總面積50%以上。
第一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第二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第二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2005年6月)9個:北京市海淀區翠湖、唐山市南湖、無錫市長廣溪、常熟市尚湖、紹興市鏡湖、東營市明月湖、東平縣稻屯窪、常德市西洞庭湖青山湖、淮北市南湖等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第三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長廣溪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江蘇省常熟市沙家浜國家城市濕地公園,浙江省臨海市三江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寶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河南省三門峽市天鵝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黑龍江省訥河市雨亭國家城市濕地公園,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拒馬源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山東省臨沂市濱河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山東省海陽市小孩兒口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山東省安丘市大汶河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山東省沾化縣徒駭河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安徽省淮南市十澗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湖北省武漢市金銀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第四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南京綠水灣國家城市濕地公園、臨沂市雙月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長治市長治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南陽市白河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第五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第五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2008年7月)4個:
吉林省鎮賚縣南湖、江蘇省崑山市城市生態公園、江西省新余市孔目江和廣東省湛江市綠塘河
第六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浙江省台州市鑒洋湖城市濕地公園、河南省平頂山市平西湖城市濕地公園、河南省平頂山市白鷺洲城市濕地公園、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城市濕地公園、甘肅省張掖市城北城市濕地公園、遼寧省鐵嶺市蓮花湖城市濕地公園、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群力城市濕地公園。
第七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2011年1月,國家批准了江蘇省南京固城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山東省昌邑市濰水風情濕地公園、福建省廈門市杏林灣濕地公園為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第八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第九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2012年11月1日,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准貴陽紅楓湖—百花湖城市濕地公園、張掖高台黑河濕地公園為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第十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第十一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2015年3月19日,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准山西省孝義市勝溪湖城市濕地公園、黑龍江省五大連池火山城市濕地公園、浙江省湖州市吳興西山漾城市濕地公園、四川省閬中古城濕地公園為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第十二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2017年1月11日,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准江蘇省鹽城市大洋灣城市濕地公園、安徽省銅陵市西湖城市濕地公園、廣東省惠州市大亞灣紅樹林城市濕地公園、四川省成都市白鷺灣城市濕地公園和貴州省安順市黃果樹城市濕地公園為國家城市濕地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