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署
灣仔警署
灣仔警署(官方名稱:灣仔分區警署)是香港警務處香港島總區灣仔分區的警署,位於灣仔告士打道及菲林明道交界,建於1932年,並評為香港三級歷史建築。
第一代灣仔警署於1868年啟用,位於灣仔道與東海旁(即今庄士敦道)的交界,有 二號差館之稱。1932年,灣仔剛完成海旁東填海計劃,警署被遷到告士打道現址,佔地7,500平方米,而當時警署臨近海旁,並具有警署、消防車站以及警員宿舍的多重功能。1941年香港保衛戰進入尾聲時,該署遭到日軍嚴重炮擊,到了香港重光后需進行大規模的修葺工程,才能恢復運作。
1992年,古物古迹辦事處將灣仔警署評定為第三級歷史建築。1999年,民政事務局曾表示政府有意將其改建為特色餐廳。2000年,保安局表示會在未來將灣仔警署交回政府。2007年,警務處表示計劃於2010年遷出。
灣仔警署是英國殖民地典型的建築,樓高四層,建築設計以流線型為主內有傳統的火爐、樓梯及門窗仍維持30年代的建築特色。灣仔警署為港島區現存仍在運作中最古舊的警署。
政府計劃於上環中港道(即海傍警署周邊)興建新的中區警區總部及中區分區警署 (見中區警區總部及中區警署),並與海傍警區合併,工程耗資2億4320萬港元,預計2009年11月落成。中區總部及中區分區警署遷出警政大樓后,原設於 灣仔警署的灣仔警區總部及灣仔分區警署將會遷入。對於灣仔警署原址的發展用途,民政事務局曾於1999年表示,政府不會拆卸警署,計劃把它改建為特色餐廳,毗鄰的已婚警察宿舍則用作商業用途。發展局則表示灣仔警署土地用途暫未有定案。灣仔區議會於2006年3月21日第二屆第十五次會議,在會議上有區議員動議保留灣仔警署,並獲得通過。
現灣仔警署被評為香港三級歷史建築,有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表示認為有必要為灣仔警署重新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