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金融秩序

擾亂金融秩序

多數指 偽造貨幣 法律規定:

擾亂金融秩序的意思


多數指:
偽造貨幣
法律規定: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第一百七十一條 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