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交通運輸局

江陰市交通運輸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目錄

正文


機構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製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航道、地方鐵路和交通物流業等行業規劃。指導編製城市客運發展規劃,參與城市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製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工作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承擔城市客運管理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擬訂有關交通物流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五)指導全市路政、運政、航政、港政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除長江以外全市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監督、內河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檢驗和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政策並監督實施。協調並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籌集,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並監督交通行業質量、技術、環保、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九)負責全市地方鐵路建設管理工作。承辦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十)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和國際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