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全損條款是海上保險用以明確標的物損失程度的條款。推定全損的標準各國不一。美國和一些國家對保險船舶受損后,在恢復或修理費用達到船舶本身價值的50%或75%時,即可作推定全損; 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規定,支付受損船舶的修理費用,超過修理后的船舶價值,作為推定全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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