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
徠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11月,其前身為上海市金山縣人民法院。1997年6月27日,根據撤縣建區的統一部署,金山區人民法院正式掛牌成立。現在使用的審判大樓於2002年建成使用,座落於金山大道2288號,佔地54畝,總建築面積達20700餘平方米。審判大樓建有6000平方米的大、中、小審判法庭20個,並設有司法廣場、信息管理中心、文化陳列室、健身房、圖書館等較為齊備的文化設施。全院綠樹環繞,綠化面積14,485平方米,綠化覆蓋率達40.4%,被評為“全國綠化模範單位”。截至到2019年,金山區人民法院共設有11個部門和3個派出機構。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目前(2019年)設有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庭)、商事審判庭、執行局、執行裁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辦公室、政治部、司法行政裝備科(信息管理科)11個部門和朱涇、楓涇、亭林3個派出法庭。
徠在歷屆黨組的領導和全院幹警的努力下,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總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主線,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不斷豐富司法為民舉措,著力推進過硬隊伍建設,為區域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在歷屆黨組的領導和全院幹警的努力下,金山區人民法院先後被評為全國綠化模範單位、上海市振興中華讀書活動30周年十佳讀書團隊,先後榮立上海法院集體二等功、三等功,連續五屆被評為上海市文明單位,也湧現出了“全國最美基層法官”、“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優秀法官”、“全國辦案標兵”、“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幹警”彭文忠和“上海市勞動模範集體”、“上海市人民法院先進集體”、“上海市五一巾幗獎”、“上海法院個人一等獎”等一批先進集體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