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設施
市政公用設施
指城市污水排放、雨水排放、路燈、道路、橋樑、隧道、廣場、涵洞、防空等市政設施的維護、搶險、緊急處理、管理等活動。
-城市污水的排放、疏通、清淤;
-城市道路養護管理;
-城市橋涵、隧道養護管理;
-市政設施的搶險、維修活動;
-廣場、路燈、路牌、路標的管理;
-城市地下公共設施的管理;
-防空設施的管理;
-城市公用設施的綜合管理;
-城外曠野公用設施的管理;
-其他未列明的市政設施的管理。
-政府的市政規劃部門、市政工程管理部門,列入9425(經濟事務管理機構);
-高速公路的養護和公路收費管理,列入5232(公路管理與養護);
-市政工程施工,列入472(土木工程建築)的相關行業類別中;
-城市水、電、氣供應單位的搶修和維護活動,列入D(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的相關行業類別中;
-城市生活污水的處理,列入4620(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
-市政工程監督,列入9427(行政監督檢查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