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民劇院

西安人民劇院

西安人民劇院為陝西省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中國20世紀建築遺產,1954年建成,位於西安市鐘樓附近北大街,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是一座融中國傳統建築藝術與西方典雅建築風格於一體的完美典範,也是的西安市標誌性建築及這個城市的文化符號和重要品牌。

建築歷史


1952年從延安搬遷到西安的西北文藝工作團(現陝西歌舞團),還沒有專用演齣劇院。便在當時的西北軍政委員會文委會的支持下,申請財政撥款100多萬元,於北大街原長安大劇院舊址上,決定重新修建一座代表新中國文化特色的劇院。
1954年5月,人民劇院作為西北文工團的劇場,正式建成,段紹嘉題寫了院名。西北建築設計公司(現中國建筑西北設計院)負責設計,陝西省第三建築公司承擔人民劇院項目建設。
2003年,陝西省發改委投入3600萬專款立項正式整修。初建人民劇院的陝西省第三建築公司再次承擔了為期兩年的整改修葺任務並如期竣工。

社會服務


劇院現有座椅1010個,基礎燈具500餘只,480個迴路的可控硅調光台。音響設備採用美國MeyerSound系列。舞台台口高7米,寬14米,深22米。橫、立幕布5道,吊杆49道,面光2道,耳光、柱光兩側各一組,南北上下場口吊籠各3個。升降樂池總面積83.25平方米,可容納120人左右。後台大小化妝室服裝室若干。大小貴賓室2個,另有會議桌、指揮台等若干,完全滿足各類專業演出和場租的需要。
西安人民劇院建成以來,不僅承接了省市黨和政府歷年的重要大型會議,為及時宣傳黨的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作出了重要和特殊的貢獻,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周恩來、劉少奇、陳毅、胡耀邦等等,都曾在這裡親臨視察和觀看演出。還接待過五大洲上百個知名藝術團體和國內幾乎所有的重要藝術團體的演出,為中外藝術家搭建了溝通和友誼的橋樑,同時在普及各類藝術品種和文化樣式,豐富廣大群眾業餘文化生活,提高群眾藝術品位和鑒賞能力方面,更是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成為西北乃至全國很有影響的文化演出場所。

建築榮譽


我國先後有包括北京民族文化宮、北京人民大會堂在內的37座建築,因其特殊的風格和影響力,而被列入英國出版的《世界建築史》中。其中西安人民劇場(院),與北京工人體育場、北京首都劇場被列為37座著名建築中的“三場之一”。
2007年,西安人民劇院被列入西安市第三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2008年,西安人民劇院被列入陝西省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2016年,西安人民劇院被中國文物學會、中國建築學會評選入“中國20世紀建築遺產”。

位置交通


西安人民劇院
西安人民劇院
西安市北大街41號(鐘樓以北200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