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

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

《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是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推進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中國特色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作出的部署。

2018年10月,《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印發實施。

制訂背景


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我國災害事故多發頻發的基本國情作出的重大決策,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國家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保障人民幸福安康,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對此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對轉制和組建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以下簡稱《框架方案》)廣泛徵求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的意見,並根據各方意見反覆修改完善。

方案解讀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框架方案》,就推進公安消防部隊和武警森林部隊轉制,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中國特色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作出部署。《框架方案》包括一個總體方案和職務職級序列設置、人員招錄使用和退出管理、職業保障3個子方案。

主要內容


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絕對領導,堅持隊伍建設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方向,按照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國家應急能力體系要求,創新體制機制,優化統籌力量,加強隊伍管理,強化政策保障,著力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高強、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中國特色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全面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保障安全生產等方面能力,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框架方案》明確,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要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堅持從國情出發,堅持戰鬥力標準,堅持穩妥有序推進,有序做好消防救援隊伍新舊體制銜接工作,保持隊伍整體穩定;建立健全專門管理和保障辦法,經過3年的試行磨合,形成一套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銜接、比較成熟定型的政策制度;有效優化整合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提高消防救援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充分發揮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作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良好環境。
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共有6個方面的主要任務。一是建立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省、市、縣級分別設消防救援總隊、支隊、大隊,城市和鄉鎮根據需要按標準設立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總隊以下單位保持原建制。根據需要,組建承擔跨區域應急救援任務的專業機動力量。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指揮。二是建立專門的銜級職級序列。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分為管理指揮幹部、專業技術幹部、消防員3類進行管理;制定消防救援銜條例,實行銜級和職級合併設置。三是建立規範順暢的人員招錄、使用和退出管理機制。根據消防救援職業特點,實行專門的人員招錄、使用和退出管理辦法,保持消防救援人員相對年輕和流動順暢,並堅持在實戰中培養指揮員,確保隊伍活力和戰鬥力。四是建立嚴格的隊伍管理辦法。堅持把支部建在隊站上,繼續實行黨委統一的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和政治委員、政治機關制,堅持從嚴管理,嚴格規範執勤、訓練、工作、生活秩序,保持隊伍嚴明的紀律作風。五是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職業的榮譽體系。設置專門的“中國消防救援隊”隊旗、隊徽、隊訓、隊服,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表彰獎勵制度,消防救援人員繼續享受國家和社會給予的各項優待,以政治上的特殊關懷激勵廣大消防救援人員許黨報國、獻身使命。六是建立符合消防救援職業特點的保障機制。按照消防救援工作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意見,調整完善財政保障機制;保持轉制后消防救援人員現有待遇水平,實行與其職務職級序列相銜接、符合其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政策;整合消防、安全生產等科研資源,研發消防救援新戰法新技術新裝備;組建專門的消防救援學院。
《框架方案》還就按期高效推進隊伍組建、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妥善做好人員轉制安排、嚴格遵守改革工作紀律等提出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