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台市書法家協會

群眾性藝術團體

徠煙台市書法家協會(簡稱“煙台市書協”),是在煙台市文聯領導下,由各縣市區書協、全市行業書協、大型企業書協和全市書法家、書法理論工作者、書法教育工作者、書法組織工作者組成的群眾性藝術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書法藝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書法藝術工作者聯繫社會、服務社會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專業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
一、負責對集中選送國展、省展的書法、篆刻、刻字作品進行登記、評選、報送;
二、負責對集中選送全國、省書學研討會的論文組織評審、報送;
三、負責對本會主辦的全市性書法展賽作品和書學研討會參評論文組織評審、登記;
四、負責對本會編輯出版物的應徵作品進行評選、審核。
創作委員會
一、研究和分析書法藝術發展的動態和審美取向,及時提供相關信息;
二、研究和總結書法藝術的創作規律、創作經驗,並進行推廣;
三、引領廣大作者把握正確的創作方向,在繼承的基礎上不斷創新;
四、激發廣大作者旺盛的創作態勢和強烈的參與意識;
五、強化精品意識,以出作品、出人才為工作目標。
學術委員會
一、研究和分析書法藝術各種學術思想;
二、了解和掌握書法界藝術導向和動態,及時提供相關信息;
三、組織學術講座和書學理論研討活動;
四、組織會員積極參與全國、省各類書學研討活動;
五、參與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展覽委員會
一、印發全國各類書法展賽徵稿啟事,積極組織骨幹作者參與全國書法活動;
二、印發省書協、省青年書協、山東印社主辦的各類書法展賽徵稿啟事,組織、選送稿件;
三、制定全市書法展賽計劃,印發通知、徵集並登記來稿;
四、安排作品裝裱,聯繫展覽場地,負責布展、展期值班、撤展和展後退稿;
五、通知和組織展賽開幕式與會人員,準備開幕式所用物品。
煙台市書法家協會
煙台市書法家協會
宣傳網路委員會
一、負徠責本會對外宣傳工作,通過報刊、廣電、網路等主流媒體及時報道本會工作動態和有關信息;
二、負責本會網站的全面工作,設置欄目、組織采編,不斷更新內容,把煙台書協網站辦得豐富多彩、雅俗共賞,為書法藝術的普及與提高發揮積極作用;
三、為打造和推介煙台書法家團隊制定規劃,組織實施。
文化產業發展委員會
一、在堅持“二為”方向的前提下,推動書法藝術不斷走向市場;
二、負責本會書法文化產業的建立、經營和管理;
三、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與社會各界加強聯繫、密切合作,尤其要搞好文經聯誼,搭建平台,互惠互利;
四、不斷開拓協會經費來源渠道,積累資金,為煙台書法藝術事業的繁榮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對外交流委員會
一、負責對海外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書法藝術交流;
二、負責與國內兄弟城市間的書法藝術交流;
三、負責協會日常外事工作;
四、聯絡協調與市政協書畫聯誼會及有關協會、部門的關係,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同搞好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教育工作委員會
一、與省青年書協和省高校書協保持緊密聯繫,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與各級教育部門緊密聯繫,制定本會青少年書法普及教育的規劃、措施,並協助有關部門逐步試行;
三、參與組織、指導我市青少年書法愛好者積極參加全國、省以上書法展賽;
四、在市書協統一領導下,定期舉辦全市大中小學師生書法展賽活動;
五、不斷探索舉辦各種書法培訓班的新路子,充分發揮社會書法普及教育的職能。
婦女工作委員會
一、制定本會婦女書法普及教育的規劃、措施,並協助有關部門分步驟試行;
二、與省書協婦女工作委員會保持緊密聯繫,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三、參與組織、指導我市婦女書法愛好者積極參加全國、省以上婦女書法展賽;
四、在市書協統一領導下,適時舉辦全市婦女書法展賽和學術活動。
篆刻委員會
一、與省書協篆刻委員會和山東印社保持緊密聯繫,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參與組織、指導我市篆刻作者積極參加全國、省以上篆刻展賽和學術活動;
三、在市書協統一領導下,適時舉辦全市篆刻藝術展及學術活動。
刻字委員會
一、與省書協刻字委員會保持緊密聯繫,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參與組織、指導我市刻字作者積極參加全國、省以上篆刻展賽和學術活動;
三、在市書協統一領導下,適時舉辦全市刻字藝術展及學術活動。

秘書職責


一、負責會員的聯絡、協調和管理工作;
二、統一聯絡協調本會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和工作;
三、承擔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主席團會議和名譽主席、顧問座談會議的組織工作;
四、貫徹執行協會章程和主席團決議;
五、處理協會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六、負責發展會員、收繳會費和會員檔案管理工作;
七、負責文秘、檔案工作;
八、負責財務、行政管理工作。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煙台市書協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團結全市書法工作者,堅持文藝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弘揚培育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致力於繁榮、發展書法藝術事業和書法文化產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建設經濟文化強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煙台市書協恪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根據群眾團體自身特點和運作機制,依照本章程獨立自主、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履行群眾團體的職責,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
第四條煙台市書協是山東省書協的團體會員,接受中國書協和山東省書協的業務指導,履行會員義務,行使會員權利。
第五條煙台市書協的業務主管單位是煙台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本會接受煙台市文聯的領導和煙台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煙台市書協的英文全稱是“YANTAIASSOCIATIONOFCALLIGRAPHISTS”,縮寫為“YTAC”。
第二章任務和職責
第七條煙台市書協在中共煙台市委領導下,貫徹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完成黨和政府以及上級書協和市文聯交辦的任務;及時向黨和政府反映書法界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第八條煙台市書協對各團體會員具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能。
第九條煙台市書協協同各團體會員,發揮自身的特點和優勢,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藝規律,依靠社會、服務社會,開展豐富多彩的書法藝術活動。通過深入生活、文藝創作、理論研究、學術交流、培訓學習、展覽評獎、編輯出版、走向市場和對外交流等多種途徑及方式,推動人才培養,促進書法創作。
第十條煙台市書協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和自身發展的需要,興辦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面向社會提供文化服務,面向市場提供文化產品。
第十一條煙台市書協通過團體會員加強全市書法界的團結,加強同各省、市書協的聯繫與交往,增進對外聯誼和文化交流,為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貢獻力量。
第三章會員
第十二條煙台市書協實行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各縣市區書協、市級產業行業書協,擁護本會章程並自願遵守,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經本會主席團批准后,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三條申請加入本會的個人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並自願遵守;
(二)書法、篆刻、刻字作品參加過本會主辦的展覽;
(三)書學論文和書法、篆刻、刻字作品在省以上專業報刊發表;
(四)多年從事書法教育和書法組織活動工作有顯著成績;
(五)愛好書法,達到一定藝術水平,對本會工作有較大貢獻。
第十四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表、書法作品和參加相關書法藝術活動的證書複印件;
(二)須由所在縣、市、區書法家協會或市書協理事推薦;
(三)經本會主席團審核批准;
(四)由本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五條會員的權利是: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六條會員的義務是: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決議;
(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第十七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八條本會依據國家法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利。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主席團會議通過取消其會籍:
(一)受法律制裁被剝奪政治權利者;
(二)嚴重違反章程,破壞本會聲譽,給工作造成損害者;
(三)多次不參加本會活動,連續兩年不交納會費者。
第四章組織
第十九條煙台市書協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煙台市書協主席團行使其權力。
第二十條會員代表大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四)討論通過有關決議和重要事項。
第二十一條會員代表大會每5年舉行一次,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二十二條在代表大會閉幕後每年召開一次理事會,理事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五)增補和罷免理事;
(六)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七)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領導本會工作,日常工作由駐會主席(或副主席)負責。
第二十四條主席團為本會決策機構,由主席一人,副主席、主席團委員若干人及秘書長組成。主席團依據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其職權是:
(一)決策本會重要工作事務;
(二)制定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三)總結年度工作;
(四)聘任名譽主席、顧問;
(五)領導秘書處工作。
第二十五條市書協主席為本會的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市書協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主席團會議;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三)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四)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條秘書處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由秘書長、副秘書長及有關人員組成,其職權是:
(一)貫徹執行章程和主席團決議;
(二)處理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三)統一聯絡協調本會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和工作。
第二十八條根據協會工作特點和實際需要,本會設名譽主席、顧問若干人。
第五章財產管理及使用原則
第二十九條煙台市書協經費來源:
(一)國家財政撥款;
(二)會員會費;
(三)利息;
(四)本會事業收入和其他經濟開發合法收入;
(五)經濟資助;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煙台市書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煙台市書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
第三十二條煙台市書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煙台市書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第三十四條煙台市書協的經費和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條煙台市書協章程的修改須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六條煙台市書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構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經2010年2月7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主席團。

社會事件


一九八五年
12月28日,煙台市書法家協會第一次代表大會在煙台毓璜頂賓館舉行。
會議選舉理事10人:山之南、王亨、王樹春、史征夫、葉崧光、初守山、張連之、宋殿香、柳志光、高英
一屆一次理事會選舉書協領導機構,主席柳志光、副主席兼秘書長宋殿香。
一九八六年
2月,在煙台舉辦煙台市首屆書法大賽優秀作品展覽。
4月26日,市書協一屆二次理事會在煙台毓璜頂賓館召開。柳志光作工作報告。會議增補張連之為副主席,劉同光為副秘書長。增補葛進戰、董瑋、姬中玉、王衍槐、劉玉、劉勝先、胡原田、徐德晉、閻慶祥、劉同光、岳重溫、於春桂、馮濤、湯建山、劉述伶為理事。
7月5日,市書協一屆三次理事會在長島縣賓館召開,柳志光作工作報告。10月8日,利用中國書協在煙台召開二屆二次理事會的機會,舉辦了煙台市第一期書法學習班。邀請劉藝、王景芬、王冬齡、邱振中、劉江先生授課,百餘人參加。
10月,舉辦煙台市首屆藝術節書法展。
一九八七年
3月15日,一屆四次理事會在芝罘區樗嵐賓館舉行,柳志光作工作報告。宋殿香辭去秘書長職務,會議通過劉同光為秘書長。
8月,煙台市第二期書法學習班在市工人文化宮開辦,除書協組織力量講課外,還聘請費新我、歐陽中石先生到堂授課。學習時間一個半月,83人參加。
12月7—12日,煙台市中青年書法骨幹創作學習班先後在招遠棲霞舉行,近30人參加。聘請梁修、韓慶生為指導老師。
一九八八年
4月15日,一屆五次理事會在萊陽縣賓館舉行。柳志光作工作報告。增補劉同光為副主席兼秘書長,增補王志遠、劉樹勤、劉鴻田、劉銘偉、劉克文、岳國峰、寧蘭智、賈敦超、孫立文、范存剛、張開賢、劉恆為理事。會議通過山之南、史征夫為名譽理事。
10月31日,市書協創作學習班在煙台警備區招待所舉辦,30餘人參加學習.聘請張鑫、張榮慶、張榮生為指導老師。
一九八九年
3月12日,市書協主席團會議決定增補岳國峰為副秘書長。
4月25日,一屆六次理事會在福山區華僑賓館舉行。柳志光作工作報告。會議通過聘請鄒振亞為名譽主席,王相澤、陳德祥、林毓泉、王修伯、王奎元、郭坤、矯曰傑為名譽理事。
11月13日,首期臨帖學習班在煙中賓館舉辦,50餘人參加。聘請聶成文、倫傑賢為指導老師。
12月13日,煙台市首屆書法評獎展覽在煙台展覽館舉行。展出作品160件。評出一等獎8名,二等獎14名,三等獎20名。獲一等獎的作者是:寧蘭智、葉崧光、岳國峰、賈敦超、許光、林光旭、劉顯超、孫振民。
一九九○年
4月29日,一屆七次理事會在牟平養馬島國家審計署煙台培訓中心舉行。柳志光作工作報告。會議通過聘請曲元顯同志為市書協名譽主席,免去劉同光秘書長職務,增補葉崧光為副主席,寧蘭智為秘書長,賈敦超為副秘書長,徐明、衣石竟、阮士健為理事。
12月10日,第二期臨帖學習班在煙中賓館舉辦,指導教師聶成文、倫士賢。
一九九一年
4月30日,寧蘭智調任市書協專職秘書長,自此煙台書協有了駐會工作人員。
6月30日,煙台市紀念建黨70周年書法展在煙台美術博物館開幕,展出作品200件。
8月,為賑災捐贈書法作品300件,捐款1000元。
一九九二年
4月20日,一屆八次理事會在龍口市電業局招待所舉行,柳志光作工作報告。與會人員為老書法家山之南先生祝壽。會議增補張德政、趙鳳悟、柳中朝、袁承光為理事。
5月23日,煙台市紀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五十周年書法展開幕,展出作品116件。
10月16日,我市首屆刻字學習班在煙台電視大學開辦,有20餘人參加學習,指導老師劉述伶、柳光鐸。
一九九三年
6月15日,一屆九次理事會在海陽縣鳳凰島化工賓館舉行。柳志光作工作報告。市政協主席巴忠鼎到會並講話。會議通過增補巴忠鼎、山之南為名譽主席,寧蘭智為副主席兼秘書長;柳光鐸、馬占第、孫世瑤、董國越、孫敏、潘英琪、林光旭為理事;史征夫、王衍槐、劉玉、劉樹勤、湯建山、姬中玉、高英、王志遠、王奎元、劉德璞為顧問。
6月28日,市書協向各縣市區書法組織印發了《煙台市書法家協會關於對書法走向市場的試行意見》。
7月19日,主席團會議決定增補孫會新為書協顧問。
8月19日,在芝罘區清泉賓館舉辦書法講習班,聘請中國書協代主席沈鵬先生,以及鄒振亞、李向東先生授課。60餘人參加學習。
8月25日,參加在煙舉行的全國首屆中國書畫博覽會,首次將煙台書協會員的作品推向市場。
12月25日,煙台市紀念毛主席誕辰一百周年書畫展在煙台美術博物館舉行,展出書法作品200件。
一九九四年
6月3日,一屆十次理事會在萊州市雲峰山賓館舉行。柳志光支持會議,寧蘭智作工作報告。會議增補姜德化為顧問,林樹傑為理事。
6月8日,在市政協會議室舉辦刻字講習班,聘請中國書協顧問、刻字委員會會長權希軍授課,40餘人參加。
6月26日,煙台市首屆大中小學生書法比賽頒獎大會在煙台市政府禮堂隆重舉行。柳志光主持大會,副市長李皆榮到會講話。
9月28日,煙台市慶祝建國45周年書法展在煙台國貿大廈博覽廳開幕,展出作品206件。
一九九五年
5月8日,一屆十一次理事會在蓬萊市鑫源賓館舉行。柳志光支持會議,寧蘭智作工作報告。
8月15日,煙台市紀念抗日戰爭勝利暨煙台解放五十周年書法展在煙台市美術博物館開幕,展出作品200件。
一九九六年
1月31日,煙台市書法家協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在煙台新世界大酒店舉行。張連之主持會議,柳志光致開幕詞,寧蘭智作工作報告,張連之致閉幕詞。會議選舉理事33名:馬占第、王亨、王智、王學堯、王洪山、王樹春、寧蘭智、劉同光、劉克文、劉述伶、劉銘偉、劉鴻田、孫立文、孫世瑤、阮士健、宋殿香、張開賢、張連之、張德政、林光旭、林樹傑、范存剛、岳國峰、胡原田、趙鳳梧、柳中朝、柳光鐸、袁承光、賈敦超、徐明、董瑋、董國越、潘英琪。二屆依次理事會選舉張連之為主席,宋殿香、寧蘭智、劉同光、岳國峰、劉鴻田、劉銘偉、徐明為副主席,秘書長為寧蘭智(兼)。
5月7日,二屆二次理事會早棲霞市悅心亭賓館舉行,會議討論了五年規劃綱要,決定聘任賈敦超、柳中朝、喬明和為副秘書長,增補喬明和為理事。
7月1日,煙台市紀念建黨75周年書法篆刻開幕,展出作品200餘件。
7月16—19日,煙台市篆刻學習班在煙台二中舉辦,聘請鄒振亞、任全書、燕守谷、范正紅為指導老師,30多人參加學習。
8月16—18日,在煙台二中舉辦行草書創作學習班,聘請曹寶麟、徐本一為指導老師,近百人到堂聽課。
一九九七年
3月,郭清山調入市書協,煙台市書協駐會人員增加到2人。
5月17日,二屆三次理事會在煙台伯馬山莊舉行,張連之主持會議,寧蘭智作工作報告,會議增補王利亮、李連弟為理事。
6月30日,煙台市慶祝香港回歸祖國大型書畫展開幕。
8月23日,中國書協副主席劉藝先生來煙講學。
12月23日,煙台市首屆書學研討會在煙台召開,30多人出席,8人在會上宣讀了論文。
一九九八年
3月22日,二屆四次理事會在煙台開發區半島度假村召開,張連之主持,寧蘭智作工作報告,會議表彰了寧蘭智、劉述伶、劉鴻田、董瑋、戚克棟、孫振民六位在全國書展中獲獎的作者,增補劉玉斌、胡桂珍為理事。
7月27日,煙台市首期中小學書法師資培訓班開課,40多人參加學習。
8月19日,煙台市書畫界賑災捐獻書畫作品儀式在煙台新聞中心舉行,我會120位知名書法家捐獻了作品。
12月13日,邀請中國書協副主席劉藝先生來煙講學。
12月28日,煙台市紀念改革開放20周年書畫攝影精品展開幕。
一九九九年
4月18日,二屆五次理事會在蓬萊市蓬萊閣大酒店召開,張連之主持,寧蘭智作工作報告。增補王振業、李延超、遲志邦、李三德、郭清山為理事。
10月1日,煙台市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周年書法展在煙台工人文化宮舉行,展出作品180件。
10月24日,煙台市首屆學生電視書法比賽頒獎大會在煙台電視台隆重舉行。
11月7日,煙台市第二屆書學研討會在煙台召開。
12月16日,煙台市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書畫作品展在煙台畫院舉行,展出書法作品101件。
12月26—30日,迎接新千年煙台十人書法作品展在煙台美術館舉行,柳志光、張連之、葉崧光、宋殿香、寧蘭智、劉同光、岳國峰、劉鴻田、劉銘偉徐明十人百件作品展出。
二○○○年
3月21—26日,煙台市十人書法作品展在北京中國美術館隆重開幕,展覽獲得圓滿成功。
4月18日,二屆六次理事會在萊陽市新華賓館召開,張連之主持,寧蘭智作工作報告,會議表彰獎勵了在全國第七屆書法篆刻展覽中獲獎的劉鴻田同志,增補盛林國、李恩祥、林衛國為理事。
二○○一年4月26日,二屆七次理事會在長島縣稅務培訓中心召開,張連之主持,寧蘭智作工作報告。
6月23日,煙台市第一期書法理論學習班在煙台二中舉辦,張弩先生應邀前來講學,60多人參加學習。
6月29日,煙台市紀念建黨80周年書畫、攝影展在煙台美術博物館開幕。
二○○二年
1月6日,《煙台市篆刻作品選集》發行座談會在華安賓館舉行,此作品集的出版填補了煙台印學史上的一個空白。鄒振亞先生應邀到會並作專題報告。
6月29日,煙台市書法家協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在煙台山賓館舉行。宋殿香、寧蘭智分別主持了會議,張連之致開幕詞,寧蘭智作工作報告,張銘元致閉幕詞。會議選舉:於文書、馬占第、王亨、王智、王利亮、王振業、王德志、尹希梁、寧蘭智、江仁元、劉從智、劉玉斌、劉同光、劉建峰、劉恆章、劉顯超、劉淑華、劉銘偉、劉鴻田、孫立文、孫振民、李三德、李連弟、李延超、李恩祥、初展葵、遲志邦、張君、張開賢、張建智、張銘元、張德政、林衛國、林鳳雲、林光旭、楊中良、范存剛、岳國峰、胡桂珍、趙向森、柳中朝、柳進軍、郭廣強、郭清山、凌安寧、袁承光、賈敦超、徐明、戚克棟、盛林國、董瑋、董國越、潘英琪為理事。三屆一次理事會選舉張銘元為主席,寧蘭智、劉同光、劉鴻田、劉銘偉、徐明、賈敦超、柳中朝、潘英琪為副主席,寧蘭智兼秘書長。袁承光、劉顯超、遲志邦、郭清山為副秘書長。
8月4日,請邱振中先生為近百名重點作者授課。
11月6日,我會與煙台圖書館共同主辦的煙台市首屆珍藏曆代碑帖在煙台圖書館開幕。
二○○三年
2月,與美協、畫院共同舉辦迎春書畫展。
3月29日,市書協三屆二次理事會在萊州市雲峰山賓館召開,張銘元主持,寧蘭智作工作報告。會議表彰在全國書法展賽中的獲獎者劉恆章、姚國彬。增補張峰、楊永亮為理事。
5月12日,我會名譽主席、中國書協常務理事、山東省書協常務副主席、著名書法家鄒振亞先生去世。
12月24—29日。煙台市紀念毛澤東同志誕辰110周年書畫攝影展在群眾藝術館開幕。
二○○四年
4月17日,市書協三屆三次理事會在海陽市電業大酒店召開,張銘元主持,寧蘭智作工作報告。中國書協副主席林岫應邀到會作學術報告。會議表彰曲修誠、劉恆章、王德志、王美盛四位在全國書法展和書學研討會上獲獎的同志。期間舉辦張德政收藏扇面展,與會者參觀了海陽市博物館。
7月30日,寧蘭智同志獲煙台首屆專業人才繁花獎。
8月22日,紀念鄧小平同志誕辰100周年楹聯書法展在群眾藝術館開幕,展出作品160餘件。
12月24日,第四屆臨帖展在群眾藝術館開幕。
二○○五年3月5日,煙台市首屆婦女書法美術作品展在群眾藝術館開幕,展出書法作品近百件。
4月9日,市書協三屆四次理事會在煙台開發區南山大酒店召開,張銘元主持,寧蘭智做作工作報告。會議表彰嵇小軍、許琪、於永平、曲修誠、劉恆章五位在全國書法展賽中的獲獎者,增補許琪、嵇小軍、姜玉松、張國永、曲修誠、許濤鵬六位同志為理事。
7月14日,市書協在煙台聯誼賓館隆重舉辦柳志光先生八秩華誕慶典活動。
8月15—9月3日,圍繞抗日戰爭勝利60周年,我會舉行了一系列的主題性展覽、慰問老八路等活動。
煙台市書法家協會自1985年成立以來,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經過全體會員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長足地發展,成為一個奮發向上、朝氣蓬勃的藝術團體,有力的推動了煙台書法事業的健康發展.
為加大本會的宣傳力度,營造更好的藝術交流氛圍,展示我市書法家優秀的藝術創作成果,活躍我市書畫市場,增進交流溝通,經研究擬籌辦煙台書協工作網站,由煙台書畫網站負責設計製作。計劃開設煙台書協、最新動態、書協大事記、名家精品、新人力作、藝術交流、理論研究、書海鉤陳、藝術人生、網上展館等欄目,網站的建立,將成為我會對外宣傳交流的平台,對提高我市書法家的知名度和擴大藝術交流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為保證網站質量,在開設的“名家精品”欄目中,計劃邀請本市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和本會理事加盟,“新人力作”欄目計劃邀請本市40周歲以下的全國和山東省書協會員加盟。同時,將在2007年下半年舉辦煙台市首屆書壇名家網上精品展。
多年來,您為本會的進步發展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我們將在煙台書協工作網站“協會會員”欄目中,為您開設個人藝術網頁,內容包括藝術介紹、生活照片和12幅作品(只需準備作品照片或畫冊)和一篇評論文章,作品內容可隨時更換。為解決籌辦經費,敬請每位入網書法家捐贈作品一幅。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本會工作,儘快將資料掛寄本會。
我們相信,有社會各界的鼎立支持,煙台書協工作網站一定能辦成一流的書法藝術網,成為煙台書法界對外交流的窗口。
祝您事業有成,闔家幸福,萬事順意。網址:煙台書畫網。
煙台市書法家協會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