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關
警察機關
警察機關,國家機器中,必要時可以在執法過程中,運用強制手段和其他特殊手段,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具有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機關。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專政的重要工具之一。
警察機關(police station)世界各國警察機關的名稱不盡相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稱人民公安機關或人民警察機關,其體系是:國務院設公安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公安廳(局);自治州、縣、市設公安局;市轄區設公安分局(處);公安局或公安分局在其管區內的市鎮、街道、交通沿線、情況複雜和農村、邊境地區設公安派出所。美國縣、市、州下屬的警察機關分別稱:縣警察局、城市警察局、州警察局,聯邦政府所屬警察機關稱為聯邦調查局。
此外,還有些國家稱警察廳、警視廳、治安機關等。警察機關是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也必將隨著國家消滅而消亡。它是一個歷史範疇,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條件下的產物。世界所有國家和地區都毫無例外地設有警察和警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