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務師考試

國際商務師考試

國際商務師國家商務專業人員實行職業資格制度,2002年6月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分為執業資格和從業資格,國際商務師為執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關鍵崗位的必備條件,外銷員為從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職業的基本條件。

2014年6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只是因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2014年度考試計劃已經被審定通過,2014年註冊國際商務師的考試依然按原計劃進行。

目前,國際商務師的執業資格註冊工作已經停止;上海“居轉戶”名單中,也對其進行了刪除。

簡介


國際商務師國家商務專業人員實行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分為執業資格和從業資格,國際商務師為執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關鍵崗位的必備條件,外銷員為從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職業的基本條件。 2002年6月,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70號),對原有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制度進行調整,將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劃分執業資格和從業資格。成立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下設考試辦公室。負責考試日常管理工作。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和外經貿部培訓中心共同負責。

考試簡介


國際商務師考試是由人事部與商務部共同組織的全國性考試,它是獲取國際商務師職業資格的通行證。該考試包括兩個科目:《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每年舉行一次。國際商務執業資格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即:上午(8:30-11:30)考《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下午(2:00-5:00)考《國際商務專業知識》。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
合格證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商務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全國範圍有效。有效期一般為4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到註冊登記機構再次辦理註冊手續。註冊登記內容變更,應及時到原註冊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資格證書


國際商務師考試
國際商務師考試
相關資格證書照片。

等級劃分


國際商務師分高級國際商務師、國際商務師、助理國際商務師三個級別,其中高級國際商務師不參加考試,而是由有關部門直接任命。

英語要求


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在 報名時必須提供在 有效期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的 B級合格證。

報名材料


1、《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使用A4紙列印《資格審核表》,按規定粘貼本人同一底版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兩張,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幹部)部門審核並蓋章;
2、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資格審核所需材料(上述證件均為原件);
3、提供在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
各地要求或有不同,以當地當年考試中心的考試通知文件內容為準!

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的基本條件,其業務外語必須通過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已取得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發的《外銷員資格證書》(在5年有效期限內),並符合暫行規定中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免試“外經貿外語”科目,只參加“外經貿綜合業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
參加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申核同意,按規定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報名時,各地外經貿部門負責審核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經考試管理機構核准后,嚮應考人員核發准考證,應考人員憑準考證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國務院各部門的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人員參加考試,按屬地化原則管理。

考試內容

國際商務師考試包括兩個科目:《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
1、《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包括《中國對外貿易》《國際貿易》《國際貿易實務》《國際經濟合作》
2、《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包括《經濟學原理》《國際金融》《國際商法》《營銷與企業管理》

報名時間及方法

報名時間一般為3月份(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
2013年國際商務師從業資格考試時間是9月14日。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註冊管理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或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取得資格證書後,須按規定到所在省(區、市)註冊機構辦理登記註冊手續,註冊有效期一般為4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註冊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內重新辦理登記註冊手續

報名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相應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考試用書

相關考試用書封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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