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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每年4月15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4月7日,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印發通知,在全國部署開展2020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活動,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法治意識,營造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法治氛圍,增強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能力。今年活動主題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主題為“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營造慶祝建黨100周年良好氛圍”。

設立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3張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中國面臨著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非傳統領域安全日益凸顯,因此,制定一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國家安全法,是應對國家安全新形勢的需要。
“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要深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實施國家安全戰略。要制定實施政治、國土、經濟、社會、資源、網路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政策,保障國家政權主權安全,防範化解經濟安全風險,加強國家安全法治建設。

意義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3張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首先,有利於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首次明確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這是新時期中國共產黨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方針政策。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公眾廣泛參與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將獲得弘揚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良好效果。
其次,有利於提高政府和社會公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意識。國家安全法以“總體國家安全觀”作為指導思想,規定了一系列不同於傳統國家安全觀的國家安全制度,將國家安全的內涵擴展到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領域,突出強調了維護國家安全不僅僅是專門機關的任務,而是所有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的義務和職責。通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動,可以讓政府和社會公眾有效地了解國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項要求,從而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大家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最後,有利於增強國家安全法普法宣傳的效果。國家安全法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集中地向社會公眾傳播國家安全方面的知識,便於在短時間內起到良好的宣傳效果,讓更多的社會公眾接觸和了解到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識,特別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職責和義務。
國家安全法確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實踐意義,就是要動員政府和全社會共同參與到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中來。維護國家安全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也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價值。只有人人參與,人人負責,國家安全才能真正獲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礎,也才能有堅實的制度保障。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論述,大力宣傳憲法規定的關於公民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基本義務,深入宣傳國家安全法以及網路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反間諜法、核安全法等涉國家安全法律,緊緊圍繞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積極組織特色鮮明的基層宣傳活動,突出非傳統安全內容,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氛圍。

推廣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3張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關於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義務,國家安全法第77條明確規定了以下幾個方面:(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此外,該條還明確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強調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3張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國家安全不僅關乎國家的興亡,還關乎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維護好了國家安全,既能保護國家利益,也能保護個體利益,而一旦國家安全受損,我們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價。
維護國家安全,是為了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維護國家安全,也需要發揮每個公民的力量,打一場“人民戰爭”。

各地活動


2016年4月12日,為迎接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河北冀州市在中小學生中廣泛開展國家安全知識普及,通過邀請革命老軍人進校園、製作講解宣傳畫等形式,為孩子們講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孩子們的國家安全意識。
2020年4月,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印發通知,在全國部署開展2020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活動。2020年的活動主題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通知要求,重點抓好領導幹部和青少年的國家安全法治宣傳教育。結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法治宣傳行動,加大公共衛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傳力度。創新宣傳形式,堅持網上網下結合,不斷提高國家安全法治宣傳的影響力和傳播力。
2020年4月14日,“居安思危 大國長安”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展覽在廣西大學正式開幕。展覽由國家安全機關製作,共分18個板塊,既有對國家安全領導機制、總體國家安全觀、法律保障體系、大事記的系統梳理,又介紹了各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任務,展示了各級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舉措和典型案例,是一個具有鮮明時代特點、不可多得的國家安全教育鮮活教材。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體學習會議精神,司法部、全國普法辦日前聯合印發通知,在全國開展2021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2021年4月15日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后的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將首次主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21”活動。旨在提高全港市民國家安全意識,營造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氛圍,增強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能力。
2021年4月,國家密碼局組織開展2021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密碼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知識問答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具體有:
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案例


《男子好奇拍下軍機發上網 泄露國家機密被判緩刑》
該男子通過QQ與一位境外人員結識,后多次按照對方要求到軍港附近進行觀測,採取望遠鏡觀看、手機拍攝等方式,搜集軍港內軍艦信息,整編後傳送給對方,以獲取報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對其以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