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國際商事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在陝西省西安市設立。
2018年初,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
2018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陝西省西安市設立“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受理當事人之間的跨境商事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負責協調並指導兩個
國際商事法庭工作。
西安位於古代絲綢之路的起點,是內陸型改革開放的新高地,對於依法妥善化解面向涉陸上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國際商事糾紛具有獨特的歷史文化和現實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