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
刑事技術專門機構
1972年12月6日,經國務院批准,在公安部原三局(治安局)技術處基礎上組建而成的刑事技術專門機構,命名為公安部一二六研究所。1984年,公安部將一二六研究所更名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1月11日,經公安部黨委研究決定,並報中央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批准,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為基礎正式成立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
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是公安部直屬的犯罪調查實驗室和實戰實體部門,承擔著各類重大疑難案件物證檢驗鑒定的重要職責,擁有一大批全國知名的刑事技術專家和相關領域的專業領軍人才,是我國刑事科學技術領域專業最全、實力最強、最具權威的專業機構。物證鑒定中心地位重要、人才濟濟、實力雄厚,在服務基層一線實戰、偵辦各類疑難案事件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為我國刑事技術的“國家隊” 。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位於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南里。物證鑒定中心現有科技人員300多名,其中中國工程院院士1名,100多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20多名在學術上有卓越建樹的專家享受政府頒發的特殊津貼。他們針對刑事案件現場勘察和物證鑒定中的難點進行科學研究,取得了先進實用的科技成果並推廣普及,為公安業務提供了一大批新技術、新方法、新器材。40年來,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累計承辦15.3萬餘起重特大案(事)件的物證鑒定、複核工作,充分發揮“依法打擊犯罪、維護司法公正、化解社會矛盾”的職能作用,不斷提高綜合檢驗鑒定能力水平,為“服務實戰、服務訴訟、服務社會”作出了突出貢獻。
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開會
中心擁有一批現代化的儀器設備,包括掃描電子顯微鏡、傅里葉紅外光譜儀、顯微分光光度計、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多波段光源檢測系統、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薄層掃描儀、法醫圖像分析儀、DNA擴增儀、DNA測序儀、語言識別工作站、文件檢驗儀等,以及其他實驗室設備。
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的主要任務是:承辦中央國家機關、公安部交辦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的物證鑒定及其現場勘查工作;承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提交的刑事案件的物證鑒定及複核,以及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授權,受理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系統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的物證鑒定及複核工作;負責制定與物證鑒定相關的條例和規章制度;承擔物證鑒定人員培訓工作;公安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在北京昌平建有一個集教學、實驗、住宿、文體活動為一體的培訓基地,具有可容納150餘人的會議室、教室、宿舍和餐廳。從1985年起中心開始舉辦新技術培訓班,此後歷年辦班不斷,已培訓民警15000餘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是培訓、休閑的好去處。
物證鑒定工作是中心工作的重點。1976年至今,中心已累計完成4萬多起案件的物證檢驗鑒定工作,為一大批重大疑難案件(如"千島湖特大搶劫殺人案"、"石家莊特大爆炸案"、"鄭州特大搶劫銀行案"、大連“5·7”空難、包頭空難、中國11名公民在阿富汗被害案、輸日水餃中毒事件,以及拉薩“3·14”事件、汶川地震、海地地震、紐西蘭地震、湄公河“10·5”慘案等國內外重特大案(事)件、災害事故處理 等)的偵破和審判提供了準確線索和科學證據。中心每年承擔5千餘起案件的物證檢驗鑒定工作。中心專業設置全面,檢驗範圍寬廣,已開展的物證鑒定業務有:法醫病理損傷、法醫物證、DNA、毒化、微量物證、痕迹、刑事照相、指紋、槍彈、文件、爆炸等檢驗鑒定工作。在物證鑒定領域,中心已成為我國人才最集中、業務最全面、裝備最先進、綜合實力最強的綜合性物證檢驗鑒定單位。
刑事科學技術的研究是中心開展物證鑒定工作的基礎。長期以來,中心緊緊圍繞公安業務工作的需要,從實踐出發,大力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活動,先後取得了200多項先進實用的科技成果,顯著提高了技術檢驗水平。"八五"、"九五"期間,取得了31項具有國際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的科技成果。如,在國內率先研究成功的DNA指紋技術,被列為國家重點科技成果推廣項目,已在全國50多個法醫物證檢驗實驗室推廣應用。多年來,中心的科技成果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勵25項,獲公安部科技進步獎137項。科技人員先後在國內外學術交流會和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2000多篇。
專業技術培訓和學術交流任務是公安部黨委賦予中心的一項重要職責。1985年中心建立培訓基地,截至2000年,已舉辦各種技術培訓班372期,培訓各地技術人員15000餘人次。此外,還受各級公、檢、法機關委託代培進修生300餘人,培養法醫專業和物證技術研究方向碩士研究生24名。先後召開各種學術交流會、研討會等40餘次,有力地推動了全國各地技術人員間的技術交流,促進了刑事技術的繁榮和發展。
中心已擁有一支理論深厚、經驗豐富的培訓教學隊伍,有較先進的培訓教學設備和較完善的培訓管理機構,隨著"科技強警"步伐的進一步加快,培訓工作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公安專用器材及試劑的研製與開發工作的主要目標是實現科研成果向公安現實戰鬥力的轉化,為基層公安機關裝備先進、實用的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器材。為滿足公安基層和一線鬥爭的需要,中心先後研製開發了一系列刑事技術專用器材和檢驗試劑。其中,多波段光源、502膠指紋熏顯櫃、定向反射鏡、各種指紋顯現粉末、無色透明指紋提取膠帶、指紋比對儀、紅外文件檢驗儀、現場勘查箱等一大批器材已裝備至全國三十個省市的公安機關。其他如,各種類型的現場勘查車、防彈產品和專用測謊設備、防偽檢驗器材和專用防偽紙張等,均獨具特色。
多年來,物證鑒定中心積極面向基層,面向公安第一線,努力為偵查破案服務,在物證鑒定、刑事科學技術研究、專業技術培訓和學術交流、公安專用器材及試劑的研製與開發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為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法醫DNA檢驗
對兇殺、強姦、碎屍、交通肇事逃逸等重大刑事案件現場遺留的血跡、精斑、唾液、毛髮、指甲和其他人體組織等生物檢材進行DNA分型或線粒體DNA測序,並通過與嫌疑人的DNA分型結果或線粒體DNA序列進行比對,直接認定或否定犯罪嫌疑人。
進行親子鑒定。如離婚案中的孩子的撫養、醫院錯換嬰兒、遺產繼承權的確定、遺失或失散家庭成員認親、申報戶口、私生子生父認定等民事案件。
重大災難性事故中死難人員的身源認定。
毒品檢驗
擁有FID、FPD、NPD、ECD、TCD等多種檢測器和頂空進樣器的GC以及HPLC、UV、GC/MS等現代設備。
進行下列各類毒品、國際控制濫用藥物和易制毒化學品等的定性、定量檢驗鑒定。
大麻類:大麻膏、大麻葉、大麻樹脂;
鴉片類:鴉片、嗎啡、海洛因等;
可卡因類:可卡因、可卡葉、可卡因膏;
安非他明類: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MDMA等;
致幻劑類:LSD、麥司卡林、PCP等;
抑製劑類:巴比妥類、安定類等精神調理藥物。
葯 物 名 稱 來 源 耐 葯 性 成 癮 性 依 賴 性 戒 斷 性
大麻類 天然 + 緩慢 主要心理依賴 易
嗎啡、鴉片 天然 ++ 較快 身體、心理依賴 不易
海洛因 半天然 +++ 很快 身體、心理依賴 難
可卡因 天然 ++ 較快 主要心理依賴 可
安非他明類 合成 + 一般 主要心理依賴 可
LSD 徠天然或合成 + 一般 主要心理依賴 易
麥司卡林 天然或合成 + 一般 心理依賴 易
PCP 合成 + 一般 心理依賴 易
安眠鎮靜葯 合成 + 緩慢 心理、身體依賴 不易
筆跡檢驗。通過比對,對書寫人進行同一性認定。
語言識別。通過書面語言分析,進行言語人的地域、年齡、職業、文化水平和某些病態特徵的人身分析、判斷。
印刷文件檢驗,包括貨幣、票證、證件真偽鑒別。進行複印、列印文件及與製作文件的複印機、印表機機型、機台的同一性認定。
分析列印人列印文件的習慣特點。
通過印章印文比對,進行印章印文的同一性認定。
污損文件檢驗。對塗改、掩蓋、消褪等污損文件、壓痕字跡顯現其原始內容。
人像檢驗。對人像照片進行同一性認定。
聲紋鑒定。對語音材料進行檢驗。確定其是否被刪改;話者同一性認定;某些聽不清內容的語音辨識。
經濟糾紛或詐騙案件中的紙張、墨水、塗改字跡的檢驗。
印章印文與字跡的先後順序的確定。
紙張的比對檢驗,用於識別嫌疑偽造文件的紙張與真本文件紙張的差異。
墨水成分的比對檢驗,用於嫌疑填加部分字跡的鑒定,用於不同墨水的識別。
書寫字跡的相對形成時間檢驗,用於嫌疑偽造文件的形成時間判斷。
印章印文成分的比對檢驗,幫助判斷蓋印時間和地點。
印章印文的形成時間檢驗,用於嫌疑偽造文件的形成時間判斷。
列印件字跡成分的比對檢驗,用於嫌疑填加部分字跡鑒定及不同印表機的識別。
列印件字跡的形成時間檢驗,用於嫌疑偽造文件的形成時間判斷。
粘合劑的種類鑒定,主要用於煽動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