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司法局

永城市司法局

負責全市的法制宣傳和法學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劃,開展法制宣傳、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組織全市幹部職工年度法律知識考試,做好學法檔案管理及普法合格證頒發工作;由於依法治市辦公室設在司法局,又承擔著對全市各系統、各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職責。

職能介紹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上級主管機關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司法行政事業的發展計劃、規劃。
二、
三、管理和指導全市司法所、法律服務機構人民調解組織業務。
四、指導和管理全市公證、律師工作,指導和監督法律服務登記、從業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管理本市的法律服務市場;負責組織、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五、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人員和人民調解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和警務工作。
六、管理監督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本系統警用車輛、通訊器材等裝備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七、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社區矯正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九、承擔永城市依法治市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責
政治處
行財裝備科
法制宣傳教育科
公證處職責
律師管理科職責
勞改勞教管理科
司法鑒定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