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教育局

桂林市政府機關

負責組織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綜合工作會議等會議的組織並督辦;辦理有關教育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及政府督查事項;負責文秘、檔案、保密、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固定資產管理、保衛、計生和接待工作。規劃、指導本系統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素質教育。
2、研究擬定本市地方性的教育法規、規章、政策並組織實施。
3、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發展戰略與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全市城鄉教育綜合改革。
4、編製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年度計劃和招生計劃,並組織、指導計劃的實施。
5、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社區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區、各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實施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6、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體制,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撥款、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收費的政策。
7、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教師隊伍及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教師資格的認定和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局屬學校和單位的機構編製及人事勞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8、規劃和指導學校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及國防教育工作。
9、研究和指導全市特殊教育、幼兒教育、民族教育工作。
10、負責大、中專院校在我市的招生、考試以及自學考試工作;主管全市中學會考工作。
11、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科學研究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統計、分析及教育信息工作。
12、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育裝備、電化教育、勤工儉學、校外教育等工作。
13、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外事和對外交流工作。
14、擬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指導推廣普通話、普通話師資培訓、普通話水平測試和規範社會用字工作。
15、負責管理局屬學校和單位,指導局系統內有關的教育社團組織開展工作。
16、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督查、保密、宣傳、保衛、機關後勤、固定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規劃指導教育管理政務信息化工作;負責牽頭教育行政審批工作。
(二)政策法規規劃科
承擔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與政策調研;承擔本級許可權內的教育行政執法和教育行政複議和普法工作;研究貫徹教育政策、法規的重大問題,審查本局各職能科室起草的規範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檢查各級各類學校依法辦學情況;牽頭組織和協調開展中小學生法制教育;牽頭負責教育發展規劃、學校布局調整規劃等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
(三)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有關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資福利、職稱改革、老幹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統籌指導全市教師隊伍、校長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和統籌教師招聘、教師培訓、校長培訓等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
(四)財務基建科
編製機關和直屬單位年度部門預算和決算;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編製直屬學校基建規劃和年度投資方案。審核直屬學校建設規劃;指導、監督直屬學校基建項目和縣區教育專項工程的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的統計和全市中小學學年初綜合統計工作;參與全審教育收費管理工作;參與市轄區“三稅”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協調徵收及計劃使用工作。承擔成人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宏觀指導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協調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的結構、布局調整;負責在規定書目範圍內對市、縣(區)教學用書目錄的
審核和校本教材、實驗教材的實踐工作;指導和管理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學校德育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學校學生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民辦基礎教育學校的
教育教學工作;負責少數民族教育中的基礎教育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制定全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規劃布局和調整工作;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的審核和調整,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學生學籍註冊管理和畢業證書驗印工作;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思想道德教育、教育教學改革、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教材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少數民族教育中的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指導鄉鎮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和城市社區教育。
(七)教育督導科(桂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教育督導政策,組織實施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制定全市有關教育督導評估標準,督導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對全市學前教育、“兩基”的鞏固提高工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普通高中教學質量和職業教育等進行督導檢查;對全市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
(八)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環境教育和開展預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檢查督促學校開展相關的教育教學管理活動;管理直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
(九)德育與漢語言文字工作科
統籌、指導全市中小學德育工作;聯繫溝通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指導全市校外教育場所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師德建設與班主任管理;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漢語言文字工作;貫徹實施漢語言文字相關法規及行政執法;負責全市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
(十)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組織發展工作;組織政治思想學習和黨員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負責統戰、工會、共青團、婦女和出國(境)相關手續辦理等工作。
(十一)安全穩定工作科
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國家安全工作。
(十二)紀檢監察室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牽頭組織直屬單位領導任中、離任等審計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校務公開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糾正教育系統行業不正之風;承擔信訪工作。

人員編製


核定局機關行政編製37名,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4名,實有在編在職人員42人,其中:行政人員38名,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4名。市教育局下屬單位共有事業人員編製4103名,在職人員3150人。

領導團隊


黨組書記、局長:唐建林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獲得榮譽


2021年5月,榮獲廣西壯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地理位置


桂林市解放東路19號(解放東路建設銀行王城分行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