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支付業務
小額支付業務
小額支付業務指採取小額批量處理的方法,支付信息定時或實時轉發,資金在日間規定時點軋差清算。
小額支付業務分為小額貸記業務、借記業務和定期借記業務三類。小額貸記業務主要包括匯兌、委託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等貸記業務和定期貸記業務;借記支付業務主要包括銀行匯票、旅行支票、國庫借記業務,即按照規定憑發起人提交的支付信息直接貸記發起人賬戶的業務;定期借記支付業務是根據發起人與接收人簽訂的協議,由收款人發起的,在約定時間生效的業務。對於借記業務,支付系統設置了嚴格的控制範圍。
(一)發起(發起清算行)行
發起行的處理與大額支付支付相同。
(二)發報中心
發報中心接收的小額支付信息,對於非本城市處理中心覆蓋的業務,即時發往國家處理中心。對於本城市處理中心覆蓋的業務,應在規定的時點軋差后將支付信息分發接收清算行,軋差結果即時自動發送國家處理中心。
(三)國家處理中心
國家處理中心收到發報中心發來的小額支付信息,在規定的時間按接收清算行進行清分,併發送收報中心,同時以直接參與者為單位進行軋差,通過清算賬戶管理系統進行清算。
(四)收報中心:接收國家處理中心發來的支付信息,即時轉發接收清算行。
(五)定時軋差清算:城市處理中心可以定時軋算支付信息差額並通過國家處理中心清算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