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業單位即政府或社會力量為發展社會公益事業而設立的專門從事公益事業工作的單位。直接或間接地為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居民生活服務的部門、企業。主要包括自來水生產供應系統、公共交通系統、電氣熱供應系統、衛生保健系統、文化教育系統、體育娛樂系統、郵電通訊系統、園林綠化和調查隊系統等。
公益事業單位分類
1、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單位和組織
2、從事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的單位和組織
3、進行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的建設、管理和改善的單位
4、發揮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職能作用的單位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