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物

由數個單一物組合而成的獨立物

合成物是指由數個單一物組合而成的獨立物,如嵌有鑽石的金戒指。合成物的各個組成物之間無主物、從物之分別,而是組合成法律上或觀念上被視為一物的獨立物。

合成物的特點


合成物的特點是組成合成物的幾個或許多物已失去獨立存在性。如構成合成物的一物為第三人所有時,第三人不能直接請求返還原物,只可請求進行補償。合成物與單一物一樣,可以單獨作為權利的標的。

區分單一物、合成物與集合物的意義


劃分單一物、合成物與集合物的主要意義在於這些物的不同類型對所有權變動的影響不同。當不同所有權主體的物構成單一物或者合成物時,該單一物或合成物只產生一個所有權,得所有權者應補償其他人的損失,原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可因此發生變動;而在集合物交易中,若集合物中有他人之物,該物之上的他人享有的所有權並不因此而產生變動,有權請求獲得集合物者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