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助長
社會助長
社會助長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同他人共同活動時,活動效率的提高,這叫共同活動效應,另一種是當他人在場旁觀時活動效率的提高,這叫觀眾效應。
社會助長
特里普利特讓被試在三種情境下,騎車完成25公里的路程。第一種情境的單騎計時;第二種是騎行時讓一個人跑步伴行;第三種情境是與其他人同時騎車趕路。結果表明,單獨計時情況下,平均時速為24英里;有人跑步伴行時,平均時速31英里;而與其他人同時騎行時,平均時速為32.5英里。特里普利特在實驗室條件下,讓被試完成計數和跳躍等活動,也發現了同樣的社會助長現象。
社會助長
這種增加的驅力是幫助還是干擾成績依賴於任務的難度。當一項任務要求的反應是優勢反應時,增加的動機就是有益處的。優勢反應就是那種在特定情境下最可能做出的反應。或者說是已經學習好的反應。因此,他人在場對相對簡單的任務來說能起到提高成績的作用,同樣,對於一個高水平的運動員,他人在場也可能會提高他的成績。但是,當一項任務是一些複雜的或掌握的不是很好的反應時,其他人在場就會降低其成績,例如解決難題,記憶新材料或寫反駁古代哲學家的語錄。
該理論認為他人在場的主要作用是喚醒並增強了優勢反應的傾向。
奧爾波特(F.H.Allport)在20世紀20年代進行了一系列關於社會助長的研究。他發現,社會助長作用雖然廣泛的存在,但他人在場或與別人一起工作,並不總是帶來社會助長作用,而是隨著工作難度的增加,社會助長作用會逐漸的下降,最終會成為社會幹擾。其後,卡特萊爾(N.B.Cottrell)和扎瓊克(R.B.Zajonc)等人的研究也表明,如果個體所從事的是簡單的機械操作或手工操作,則有其他成員在場時,會使活動者工作得更出色;如果所從事的是學習並需要進行一系列複雜的思維活動,則他人在場就會產生社會幹擾作用。
該理論認為對我們活動感興趣的觀眾,會對我們起激勵、喚醒作用。隨著喚起水平的增加,我們的優勢反應,即特定情境下最容易做出的那個反應,傾向也隨之提高。技術熟練的人在他人在場時,表現會更好。但是對技術部熟練的人,效果只能適得其反。
這種觀點認為他人在場對我們的成績有影響,主要是因為我們學會了去關心自己在公眾場合下的表現,是一種評價顧慮的效應。這不是他人單獨存在的問題,而是我們知道他人正對我們的成績進行評價,並且我們希望有一個好的額表現。對於一項簡單的任務,這種我們正在被評價的意識能激起我們更多的努力,但對於複雜的任務,這種被評價的壓力可能會起干擾作用。
第三個觀點認為,他人在場會起到分心的作用。一項簡單的任務不要求全部的注意力,我們可能為了補償干擾而更加努力,這樣實際做的可能會更好。但是其他人在場造成的分心對於完成複雜任務來說就是有害的。這種思想的擴展是分心—衝突模型(1986)該模型認為,他人在場創造了兩種基本傾向間的衝突:(1)注意觀眾;(2)注意任務。這種衝突能增強喚起,這種喚起是否有助於任務的完成,依賴於完成任務的反應是否是優勢反應。更進一步說,如果對一項複雜的任務,既要注意任務又要注意他人的衝突超出了個體的心理能量,就造成了認知超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