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審查農藥廣告,應交驗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農藥廣告審批表》。在全國性報刊(含全國性專業報刊)、廣播、電視上發布農藥廣告,交驗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農藥檢定所出具的《農藥廣告審批表》。利用其它媒介刊播、設置廣告,交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廳(局)葯檢或植保部門出具的《農藥廣告審批表》。農藥廣告的文字、語言及畫面的含義,不得超出《農藥廣告審批表》中核准的內容。如需更改,應重新申辦《農藥廣告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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