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親
一種婚嫁習俗
送親是一種婚嫁習俗。女兒出嫁時,娘家邀請兩位男性護送女兒到婆家,俗稱送親。一般是出嫁者的舅父,叔伯或表兄弟、堂兄弟。送親者到男方后,要等男方派人來接才能進屋,吃飯時兩人一般分座兩張桌子,男方派人陪宴。送親者一般少喝酒,少吃飯,吃后囑咐嫁女幾句就走。送親走後,男方客人繼續婚宴。
《醒世恆言·賣油郎獨佔花魁》:“劉四媽就做大媒送親,朱重與花魁娘子花燭洞房,歡喜無限。”
《東周列國志》第九回:“僖公曰:‘吾已親口許下自往送親,安可失信?’說猶未畢,人報魯侯停駕讙邑,專候迎親。”
《儒林外史》第二六回:“(王太太)想著一初到王府上,才滿了月,就替大女兒送親,送到孫鄉紳家。”
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江蘇·六合之婚禮》:“是夕,婿家延請親友,先輿往女家,曰迎親;女家亦延親族,隨輿至婿家,曰送親。”
送親的長輩是個重要角色,他代表著新娘家的權威和體面。女方選擇誰送親是有講究的,一般情況下由女方直系叔伯擔當。實在沒有直系叔伯,找最親的、最近門的長者。但這個人要長相端莊,舉止大方,有權威地位,能端得住架子。不過,如果女方確有至親叔伯,不管此人相貌如何粗俗,舉止如何猥瑣,這時也得出面送親,否則會被人恥笑,一生抬不起頭來。而這種人就要進行短期培訓,教他各種規矩,直至爛熟於心。真到出場那天,也能撐得住檯面。
送親時,離娘肉是一定要帶的。通常在迎娶前一天,男方要給女方送去一袋面和一塊帶有七根肋條的豬肉,把肉用紅色紙包好,再拿上兩瓶紅葡萄酒和一根芹菜。面叫離娘面,肉叫離娘肉,表示新娘子要離開娘親,另立門戶了。送親時,女方要將肉砍開,將帶有三根肋條的豬肉給男方帶回。同時,找一個空瓶子裝上綠豆和一根並蒂的大蔥。帶回離娘肉,寓意女兒儘管出嫁了,但一半還在娘家,不能分離,名曰“肋骨不離”。綠豆可生豆芽兒,意思是告訴親家,俺家女兒能生養,名曰“生根立后”。
送親的要走在新娘車轎的後面,穿著大方得體。現今社會進步了,娶親的一般要給送親的單備幾輛車。等到了新郎家附近,送親的就止步了,因為送親的要等男方派人來接。這等貴人,自然是不能自己走到男方家的。而男方也一般早早地就在附近等上了,送親的一到,就有人響起鞭炮,告訴男方家人送親的到了。
不過,男方並不把送親的接到自個兒家,而是離男方家不遠的鄰里家。因為新娘子下轎或下車后,男方的小輩兒、姊妹們要耍笑,而送親的是不興看人們耍笑新娘的。另外,送親的進門也有講究,迎親的要站在大門左邊,伸手做出請進的姿勢。若這時門右邊正好有人,送親的是絕不會進的,因為那叫“黑狗鑽襠”。
送親的被迎到大方桌的正位坐下,陪客的就會不停地散煙,說些溢美之詞,生怕哪句話不當,攪渾了這場喜事。當然,這陪客也是有講究的,都是男方家的頭面人物,穿著長相出眾,能說會道。這也代表了男方家的尊嚴。
酒席宴前的講究也很多。菜上齊了,陪客要率先舉筷,說“請”,自己卻不動,等送親的夾了,自己才動。送親的每回只動一筷頭,不能一個勁地吃。送親的當然要喝酒,但不能幹杯,要小口小口地抿。席間的言語也極有分寸,不能多說也不能不說,不能多吃也不能不吃。倘若送親的一直不苟言笑,高高在上,空氣就顯得沉悶無比,但若送親的過於隨便,也會讓男方家人笑話。現今很多人不懂得那麼多禮數,送親的一到,陪客就會說,我們年輕,不知道有什麼講究,請親家們多擔待。而送親的也客氣,說新時代了,咱們誰也別講究。
款待送親的酒席是漫長的,要等所有吃酒的人全散了才完。酒席宴一散,送親的就會對陪客說上一堆客氣話,如孩子還小,不懂事,請婆家以後多擔待,等等。另外,送親的還要到新郎家同新娘話別,也是千篇一律的話,比如別想家啦,好好兒跟人家過日子啦,等等。而新娘一定要送到門外,但不能有淚,以此證明在這個新家新娘是幸福美滿的。
送親